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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联名反对“任何情况机动车负全责”正式开始

楼层直达
级别: 青铜长老
只看该作者 116楼 发表于: 2008-01-28
分清责任,合理点就好
hary QQ:550405585
级别: 金虎长老
只看该作者 115楼 发表于: 2007-06-15

好象没用啊...

简易人生~ 不卑不亢
级别: 青铜长老
只看该作者 114楼 发表于: 2007-02-27
现在到处都是这样得人,再广州多得很
homebill
级别: 黄金长老
只看该作者 113楼 发表于: 2007-02-26
坚决要求平等的权利,反对恶法!
级别: 金虎长老
只看该作者 112楼 发表于: 2006-11-24
     绝对反对~
简易人生~ 不卑不亢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111楼 发表于: 2006-11-23

机动车负全责的立法谬误:正义公平该站在哪边..............

坚决反对守法公民负权责的霸王条款!!! 


摄影就是狩猎,快门就是扳机。
击发的乐趣,不在于是否命中猎物,而在于猎物的重生和狩猎者意境的升华。
来自 摄影工作室http://www.dncc.cn/thread-htm-fid-76.htm
级别: 白龙长老
只看该作者 110楼 发表于: 2006-11-23

真他妈恶心!

唉!

级别: 进取会员
只看该作者 109楼 发表于: 2006-11-23
以下是引用石河子在2004-6-24 7:52:29的发言:
想到一个好主意:天天组织一帮三无人碰磁员专门去碰人大代表、政协、警察的车,看他们怎么处理

警察是执法者,立法与他们无关,泄愤找他们没用。

普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立法也没有多大发言权,有发言权的同志都有专职司机,不用开车!!

所以石版这个主意不太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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