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集体腐败案件,日前 xT$9M"
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Bzw!,(u/
"
AG$S;)Yl9c
经法院查明,30名被告人受贿、介绍行贿和行贿的涉案金额少则数千元,多 E$'Zd,|f=
则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除了两名被告人因情节较轻被免予刑事处罚外,28名被 ;9r `P_r
告人被分别处以5个月拘役到1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q0*Pe
,&;#$ b5
Y7yh0r_
p4
#U:_
“我要让他过不了年检” M+X>!Os
/lKgaq.
2003年初,车管所检测线民警李某驾车与一辆加长大货车发生刮擦,交警处 sT"U}
理完事故后放行双方车辆,李某才发现自己的车子受到损害,于是驱车追赶大货 D
Gl_SMJb
车。大货车司机被追赶上后称交警已对事故作过处理,令李某十分不快。 X\tE#c&K
D9
~jMcX
“我要让他过不了年检”,恼羞成怒的李某回到车管所,就按车牌号查找大 4,CQJ
货车的年检记录。不料,这辆大货车已经通过了年检,失望的他心有不甘,继续 5z8CUDt
0
“深挖”,终于找到了这辆大货车的破绽——虽然电脑显示大货车已经通过了年 pPt7M'uL"
检,但是找不到这辆车的年检检测数据资料。 T
9Jv
(R)\
互相牵供“二哥”更多 ^:g8mt
o:E+c_^
q`
有关部门根据李某发现的情况,查出这辆大货车原来是由车管所民警黄某收 vJ96qX
受“二哥”好处进行“包检”的。黄某以非法手段登陆检测中心电脑,直接在年 4%wP}Zj#
度检测结果内输入“合格”。
'PW~4f/m
M\5aJ:cQ+
进一步的调查则更令人吃惊:车管所汽车检测中心有107辆检测合格的大货 ZMO7o 1"
车无检测数据资料,其中至少有86辆年检“合格”的大货车是黄某收受“二哥” 94bmKV_
贿赂91000元“包检”出来的。黄某在被调查中供出了与其勾结进行车辆“包 7x8/Vz@\
检”的“二哥”,“二哥”又牵出了其他民警,民警则供出更多的“二哥”。这
];& @T\Rj
样互相牵供,前后有50多名车管所民警、职工和“二哥”受到调查。 s;!TB6b@
nf
#;]FijB
不同岗位不同好处费 ZDHm@,d
(^h2'uB
车管所民警和职工与“二哥”相勾结,利用年检、上牌“明码标价”索受 jL^3/0"o
贿,权钱交易已经公开化、半公开化。摩托车年检50元/辆、小车年检200元/ TwdY6E3`
辆、大车年检300元/辆;车牌选号带数字“8”的5000元,尾数带“3”、 ;T-`~
“6”、“9”的车牌1500元,不带“4”的车牌1000 元。 zW
O!z=
.DrGr:UW
不同岗位的人,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大肆敛财。交警支队副队长、车 o;[cApiQ,2
管所副所长通过为人选取车牌号码收人钱财;检测线民警故意“卡”检测关逼车 KFhnv`a.0
主“出血”,登记受理窗口民警通过照顾“优先、快速”(其实只是不拖延时 zqCr'$
间)收取“好处费”,电脑“高手”非法登录电脑给无法通过年检的加长货车 FT;I|+H*P
“包检”以受贿。窗口受理岗民警陈某,本身的电脑技术水平不高,就先后与两 DR<=C`<4(
名电脑技术人员勾结,操纵电脑显示“好号码”给车主挑选,从中收受车主“好 %df[8eX{
处费”。 ? oQ_qleuo
EMw
biGV
在车辆年检、新车报牌的过程中,“二哥”作为“掮客”,与民警互相勾 3h4'DQ.g
结,形成非法交易的“黑市”。海峡导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