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集体腐败案件,日前 #rX^)2
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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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查明,30名被告人受贿、介绍行贿和行贿的涉案金额少则数千元,多 _VdJFjY?zc
则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除了两名被告人因情节较轻被免予刑事处罚外,28名被 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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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被分别处以5个月拘役到1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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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让他过不了年检” 3,hu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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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车管所检测线民警李某驾车与一辆加长大货车发生刮擦,交警处 ,|#biT-<T
理完事故后放行双方车辆,李某才发现自己的车子受到损害,于是驱车追赶大货 g{>0Pa1?C
车。大货车司机被追赶上后称交警已对事故作过处理,令李某十分不快。 ru1^.(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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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让他过不了年检”,恼羞成怒的李某回到车管所,就按车牌号查找大 LFYSur8
货车的年检记录。不料,这辆大货车已经通过了年检,失望的他心有不甘,继续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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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终于找到了这辆大货车的破绽——虽然电脑显示大货车已经通过了年 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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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但是找不到这辆车的年检检测数据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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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牵供“二哥”更多 Ua~8D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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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根据李某发现的情况,查出这辆大货车原来是由车管所民警黄某收 *&V"x=ba,
受“二哥”好处进行“包检”的。黄某以非法手段登陆检测中心电脑,直接在年 *)vy%\
度检测结果内输入“合格”。 IOJ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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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的调查则更令人吃惊:车管所汽车检测中心有107辆检测合格的大货 E?VOst&
车无检测数据资料,其中至少有86辆年检“合格”的大货车是黄某收受“二哥” Owv}lJ
贿赂91000元“包检”出来的。黄某在被调查中供出了与其勾结进行车辆“包 \3hFb,/4k
检”的“二哥”,“二哥”又牵出了其他民警,民警则供出更多的“二哥”。这 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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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互相牵供,前后有50多名车管所民警、职工和“二哥”受到调查。 shiw;.v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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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岗位不同好处费 T^ #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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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民警和职工与“二哥”相勾结,利用年检、上牌“明码标价”索受 {&FOa'bP
贿,权钱交易已经公开化、半公开化。摩托车年检50元/辆、小车年检200元/ Mv:\T%]
辆、大车年检300元/辆;车牌选号带数字“8”的5000元,尾数带“3”、 cq/@ng*o
“6”、“9”的车牌1500元,不带“4”的车牌1000 元。 ^xr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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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岗位的人,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大肆敛财。交警支队副队长、车 ~6[3Km|2
管所副所长通过为人选取车牌号码收人钱财;检测线民警故意“卡”检测关逼车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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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出血”,登记受理窗口民警通过照顾“优先、快速”(其实只是不拖延时 A=np?wc
间)收取“好处费”,电脑“高手”非法登录电脑给无法通过年检的加长货车 6Zv-kG
“包检”以受贿。窗口受理岗民警陈某,本身的电脑技术水平不高,就先后与两 xBE}/F$45
名电脑技术人员勾结,操纵电脑显示“好号码”给车主挑选,从中收受车主“好 X//=OpS`
处费”。 f/sLQ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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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年检、新车报牌的过程中,“二哥”作为“掮客”,与民警互相勾 XM`&/)
结,形成非法交易的“黑市”。海峡导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