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集体腐败案件,日前 f+}?$'
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T6=c9f?7
sTP`xaY
经法院查明,30名被告人受贿、介绍行贿和行贿的涉案金额少则数千元,多 g>12!2}
则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除了两名被告人因情节较轻被免予刑事处罚外,28名被 8L`J](y
告人被分别处以5个月拘役到1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X=USQj\A
[#`)Bb&w
i%w[v_j
~iI4v#0
“我要让他过不了年检” 9>?3FMKdY
12r]"?@|s
2003年初,车管所检测线民警李某驾车与一辆加长大货车发生刮擦,交警处 G_OLUuK?C
理完事故后放行双方车辆,李某才发现自己的车子受到损害,于是驱车追赶大货 Z'/sZ3Q}
车。大货车司机被追赶上后称交警已对事故作过处理,令李某十分不快。 Mzfuthq=@
o]gS=iLp
“我要让他过不了年检”,恼羞成怒的李某回到车管所,就按车牌号查找大 Rq,ST:
货车的年检记录。不料,这辆大货车已经通过了年检,失望的他心有不甘,继续 }3rWmo8V
“深挖”,终于找到了这辆大货车的破绽——虽然电脑显示大货车已经通过了年 QqS?-
检,但是找不到这辆车的年检检测数据资料。 8/4Gr8o
gw1|
?C
互相牵供“二哥”更多 ? }k~>. \
0shNwV1zF
有关部门根据李某发现的情况,查出这辆大货车原来是由车管所民警黄某收 (VPT% l6
受“二哥”好处进行“包检”的。黄某以非法手段登陆检测中心电脑,直接在年 o(W|BD!
度检测结果内输入“合格”。 ta+'*@V+G
?lxI&
h
进一步的调查则更令人吃惊:车管所汽车检测中心有107辆检测合格的大货 3zb;q@JV
车无检测数据资料,其中至少有86辆年检“合格”的大货车是黄某收受“二哥” r^P}xGGK
贿赂91000元“包检”出来的。黄某在被调查中供出了与其勾结进行车辆“包 jh]wHG
检”的“二哥”,“二哥”又牵出了其他民警,民警则供出更多的“二哥”。这 BzA(yCu$:
样互相牵供,前后有50多名车管所民警、职工和“二哥”受到调查。 i#1T68y}
i TD}gC
不同岗位不同好处费 V{Idj\~Jh
A>>@&c:(
车管所民警和职工与“二哥”相勾结,利用年检、上牌“明码标价”索受 Ffj:xZ9rk
贿,权钱交易已经公开化、半公开化。摩托车年检50元/辆、小车年检200元/ 7R))(-
辆、大车年检300元/辆;车牌选号带数字“8”的5000元,尾数带“3”、 nQ$N(2<Fe
“6”、“9”的车牌1500元,不带“4”的车牌1000 元。 @z/]!n\~
7abq3OK+`
不同岗位的人,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大肆敛财。交警支队副队长、车 =]zPUzr,|
管所副所长通过为人选取车牌号码收人钱财;检测线民警故意“卡”检测关逼车 w
x,;
主“出血”,登记受理窗口民警通过照顾“优先、快速”(其实只是不拖延时 ;XtDz
间)收取“好处费”,电脑“高手”非法登录电脑给无法通过年检的加长货车 &&y@/<t
“包检”以受贿。窗口受理岗民警陈某,本身的电脑技术水平不高,就先后与两 n=>Gu9`
名电脑技术人员勾结,操纵电脑显示“好号码”给车主挑选,从中收受车主“好 jF5
JpyOc
处费”。 >I!(CM":s$
z[rB/|2
在车辆年检、新车报牌的过程中,“二哥”作为“掮客”,与民警互相勾 @hvq,[
结,形成非法交易的“黑市”。海峡导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