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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今天小区管理处来电话说不赔偿我的损失,要不要上法院维权去?有没从事法律工作的兄弟给点建议?

楼层直达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6-02-17
以下是引用gyb1985在2006-2-17 13:25:17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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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是物业管理方经常拿出来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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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所称的停车场地租用费用,只要查他这项收费的纳税报表就知:他不是场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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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般停车的一方,都认为是有偿保管合同,而不是停车场地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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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将出台关于停车场地的收费及在停车场车辆受损如何承担责任的一项法律,其中将明确收费停车,是有偿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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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不是法律人士,所以可能说的话有偏差呵呵,所以有错误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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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至少我了解下来至少我小区是这样的,物业提供的停车位,从露天到车库,只要产权属于集体,这块收益就是公共收益,上海规定物业最多可在纳税后,抽取最高不超过25%的佣金作为他的收益,其他均归业主委员会支配,只作为日常开销还是记入房屋维修基金这个有业委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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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同物业聘用合同中有相关车库收费及收益及特殊保管合同条款,所以,如果该合同成立,比如我家240/月,只是车位租用费用,合同中有保管补充,另同物业成立的保管单位再签订保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P-3f51Q  
8;r#HtFM  

说实话上海真的很贵,到处都是10-15/小时的,老百姓苦啊

=^i K^)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6-02-17
以下是引用che_6ooo在2006-2-16 22:13:24的发言:
那不是只有认了,忍了,投诉无门?广州和上海的条例是否有不同?看来只有认了这事了,退一不海阔天空啊Q一下了.是这样的意见吗?
q7m-} m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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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目前国家法律根本就是摆设啊。。。

Du[$6  

很多下位法都高过上位法的。。。

Et`z7Q*e  

能告当然告,但我的意思是我告诉你我了解到的东西,如果你想告要饶开这个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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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证明他收你的钱不是车位租用,而是保管费用,看他给你的发票是什么,但上海的发票背后都有写明最多赔多少钱。。。。一般几百最多了,车偷了也就是几百。。。

级别: 青铜长老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6-02-18
我们小区也有业主委员会啊,通过他们我一直不信任他们能起什么作用,所以我也没去找过他们,国土局到是会受理这样的投诉,但我对他们也是没什么信心的,所以只有法院是有点用的了,但我有没这方面的经历,不知怎么下手,怎么样的程序不清楚,要不要请律师等等有很多的问题搞清楚先
级别: 宝石长老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6-02-18

楼主你的案就是一个简单的有偿保管合同违约赔偿问题,不要搞复杂了.你这个案在广州你的胜诉可能在90%以上.

级别: 进取会员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6-02-19
很多停车场都打着大字:只提供停车之用,不作保管。收你五块是你停在停车场的位置停车费。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6-02-19
以下是引用playboy79在2006-2-19 1:01:50的发言:
很多停车场都打着大字:只提供停车之用,不作保管。收你五块是你停在停车场的位置停车费。
YN 4P >d  

2 YK4 SL  

别的地方我不清楚,但大多数是这样的情况,至少在上海,我昨天也问了我公司的法律顾问,和我的先前的说法一样,除非有保管合同及发票,否则只做场地租用费用,损坏不赔或调解后做极少赔偿。

l/OG 79qq  

不过如果LZ觉得可以胜诉当然我是支持的,因为中国法律太不完善,无法可依,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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