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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问题车”方法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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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热心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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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1-25 来源:一位菱帅车主给我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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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吉市民朴先生买了一辆“大迪”越野车,没想到刚跑了两万六千公里就换了八条轮胎。为此,朴先生多次和当地经销商及厂家联系,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于是,朴先生将他这辆“问题车”车身四周贴上了对厂家的意见标语,开始驾驶这辆“问题车”游遍中国。我们暂且不论朴先生的做法是否合适,是否越位,至少他的维权态度就是值得赞许的。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某种不当甚至不法的侵犯时,我们认为,公民不应该沉默,寻求法律框架内的斗争,为自身的权益进行不屈的抗争是合情合理的,是应该得到我们这个社会的鼓励和赞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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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本报的报道看,朴先生的权益的确受到了商家的侵害,一辆车跑了2.6万公里就换了8条轮胎,厂家曾经过处理,一出厂依然如故,说明这辆车存在着“制造缺陷”,依照常识,厂家早就应该召回这辆缺陷车。如果不是一个批次的车辆都存在这类问题的话,厂家对朴先生的车辆及时更换也许是最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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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各种原因,这辆“问题车”没能及时更换,现在,朴先生又使用了一段时间,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因为这辆车给他造成了一定损失,比如,修理费用、因处理车辆质量问题所致的误工费及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等。所以,他要求厂家做出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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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家曾提出,朴先生如果换车或者退车,必须交纳使用补偿费。其实,厂家要求朴先生支付使用补偿费是毫无道理的,这样存在着“制造缺陷”的车辆,必须是无条件召回的。现在,厂家已经做出了让步,不再坚持交纳这笔费用,但这种让步是朴先生“全国游”即将开始时进行的,显然,这种让步是被迫的。而且,厂家仍不同意朴先生主张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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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在厂家与消费者这种对抗中,厂家受损可能会更大一些,试想一下,朴先生开着这辆“问题车”到处走,到哪儿都会给厂家声誉如产品质量造成负面的影响。而且,更重要的,一个厂家不能妥善处理与消费者的关系的坏名声,对于一个企业是非常致命的。相对来看,消费者最害怕与这样的企业打交道。道理是这样的,购买汽车这样的耐用消费品,消费者最关心的是售后服务。如果企业与消费者搞僵,消费者除了对其产品质量存在疑虑外,更担心这个企业不能很好地提供诚实的有保障的售后服务。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国外汽车厂商是能让步的就让步,从不轻易得罪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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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先生已经开始了这次激烈的“维权之旅”,我们所担忧的是,一开始就没有理性解决的纠纷,现在更有可能脱离法律轨道,在法律的框架之外,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这对于双方都是有害无益的。

级别: 宝石长老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1-29

这样折腾不工作估计全家老小都去喝西北风了。

~_CZ1  

个人输不起啊。

www.bizhost.cn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1-29

东南的只会卖车,不会维修的服务,人家消费者的血汗钱买来的问题,其实东南的服务很多车主都有怨气的,弄得不好有可能会有集体游街 FB

级别: 青铜长老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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