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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民朴先生买了一辆“大迪”越野车,没想到刚跑了两万六千公里就换了八条轮胎。为此,朴先生多次和当地经销商及厂家联系,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于是,朴先生将他这辆“问题车”车身四周贴上了对厂家的意见标语,开始驾驶这辆“问题车”游遍中国。我们暂且不论朴先生的做法是否合适,是否越位,至少他的维权态度就是值得赞许的。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某种不当甚至不法的侵犯时,我们认为,公民不应该沉默,寻求法律框架内的斗争,为自身的权益进行不屈的抗争是合情合理的,是应该得到我们这个社会的鼓励和赞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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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报的报道看,朴先生的权益的确受到了商家的侵害,一辆车跑了2.6万公里就换了8条轮胎,厂家曾经过处理,一出厂依然如故,说明这辆车存在着“制造缺陷”,依照常识,厂家早就应该召回这辆缺陷车。如果不是一个批次的车辆都存在这类问题的话,厂家对朴先生的车辆及时更换也许是最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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