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号称是保护弱势群体:汽车是强者,而行人是弱势群体,所以,汽车撞了人,不管司机有没有责任,都要赔钱。行人呢,哪怕是严重违章,但仍然可以得到司机的赔偿,而根本不用赔偿司机的损失。
=UM30
P/ 这法律是学习了西方国家交法,看样子也很有道理,但制订这法律的老爷们想过吗:
}'b3'/MJ 在欧美,行人的素质是中国行人这样吗?高速公路上横穿,马路中间乘凉,过马路翻栏杆,从不看红绿灯,也不走人行横道,走路三五成群,占据机动车道,在马路上打架嬉闹,自行车、电动车跟汽车抢机动车道……
8T):b2h 就这种素质的行人,你怎么能生硬的照搬欧美交通法?行人不管违章不违章,都可以得到赔偿,即使行人违章,司机毫无过错,司机也要赔偿行人,而行人无需赔偿司机的损失!这就导致一个结果:
cuO(*%Is1 行人更肆无忌惮地违章,他们违章的胆量更大,结果,他们被撞死的更多,也许,就是所谓的“保护弱势群体”的新交法的最大收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