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深圳“526”交通事故震惊全国后,深圳交警今天出台了一个打击“飙车”的公告。作为汽车界传媒,私下也是爱开车、爱玩车之人,我一边看这个公告,一边产生了不少想法。下面我直接贴上深圳交警的公告,并且逐段插入我的一些观点,与大家共同交流,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看到我的声音。(以下红字为公告原文,黑字为我的观点评论) XIJ{qr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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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将采取九项措施严厉打击“飙车” M/^k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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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16时,深圳交警召开新闻通气会,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飙车”专项整治行动。 9p5{,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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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飙车”是在道路上高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的一种危险驾驶行为,既可能包含超速行驶、涉牌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犯罪,社会危害性大。5月26日凌晨,我市滨海大道发生了一起因醉酒驾驶及“飙车”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市民群众反映强烈。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全力遏制和打击“飙车”违法犯罪行为,降压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 Z 7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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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打“飙车”,情节恶劣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wZECG-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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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飙车”: {37DrSOa
1、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高速行驶、反复并线、频繁穿插的; X?b]5?K;r
2、为寻求刺激、赌博竞技等驾车相互追赶、相互竞速的; '?5=j1
3、在高速公路上时速超过180公里、城市快速路(如滨河、滨海、北环大道等)上时速超过160公里、其它城市道路上时速超过100公里的。 )}?'1ciHI
4、在道路上驾车炫耀特技(如漂移等); 0K,*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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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写过一片博文《漂移算不算“飙车”》,该文中我就指出交警法规里对“飙车”定义不明确。现在有了上述4条定义,我觉得是好事,至少有据可依。尽管个别细节还不是很合理——例如为什么高速公路要设定180km/h为上限,为该路段法定限速的150%;而城市快速路却定为160km/h,为该路段法定限速的200%?是否按照该路段法定车速,定一个超出的比例(例如超速50%以上就算飙车)会更合理? DJr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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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6{}]QvR
1、饮酒后驾驶的; zXvAW7
2、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Q?r+VZ
3、机动车无号牌、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或者遮挡、污损号牌的; QOEcp% 6I}
4、非法改装、加装动力装置,进排汽系统发出轰鸣等较大噪音的; |9jeOV}/
5、导致自己或者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尚未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 41^+T<+
6、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M8Zp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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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我没什么意见,但我觉得第4条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怎样才算是“发出较大噪音”,这必须有个科学的检验标准。要知道,一些改装后的性能车的排气管可能还没有一部原装的法拉利458那么响亮。 kKr7c4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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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有上述(一)、(二)所列情形之一的,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交警部门也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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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厉打击非法组织、参与道路赛车活动 3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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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非法道路赛车活动,成立危险驾驶罪共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对非法组织者处以5万元罚款,对非法参与者处2000元罚款。涉嫌赌博等其它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定罪处罚。 y.P Wh<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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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竞速赛车绝对是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坚决支持取缔。 p}H:t24C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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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城搜索无牌改装车、跑车,设立有奖举报 )(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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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将在全市各住宅区、停车场、重点路段、商业区集中清查无牌改装车、无牌跑车,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车辆依法予以扣留,严格处罚。同时呼吁市民群众对涉嫌非法改装、轰鸣噪音扰民的车辆进行举报。交警设立“84469054”、“110”举报电话和“@深圳交警”新浪、腾讯微博举报渠道,对于“飙车”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实的予以一定奖励。 *<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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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乍看是交警要发动人民群众力量举报哪里有无牌改装车、跑车,然后予以罚扣。但仔细断句看,交警只是要对无牌改装车和跑车进行“登记完善”,只有该车查出有违法违规行为才会被扣留处罚。按我的理解,理论上无牌车只要不开上路应该并不违法,同理,不上路的车怎么改装都应该不算非法改装。这一条有待有关方面进一步释法。 &VP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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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跑车、改装车专人属地管理 Wf!u?n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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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针对跑车、改装车,在上牌、年检环节以及组织民警上门回访车主,发放告知书、宣传单,说明飙车的严重危害性;并详细记录车主及使用者身份证、驾驶证信息,联系电话,停放地点,日常行驶路线及最近一次年度检验的检测线信息,建立专属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将其作为重点车辆纳入属地化管理,由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民警专人跟踪管理。 Mn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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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这段的表述,在“改装车”前面并没有“非法”二字,而且还说明对这类车民警会进行回访、告知、登记等。换言之,警方并不是要取缔跑车、改装车,只是要对这类车辆进行“人盯人、一带一”的管理。这并无不可,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什么样的车才会被归为“跑车”,法拉利当然是,保时捷911也可定是,但保时捷Panamera是吗?奔驰C63 AMG是吗?高尔夫GTI是吗?现代酷派是吗?我们今天发布车评的本田CR-Z(我还戏称它是跑车中的“小羔羊”)是吗?这会是个很有趣的问题。同样,什么改装车才能摘掉“非法”二字,得到民警同志的悉心关照和服务?这我也很想知道。 2{|mL`$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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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和查酒驾一样,重拳“治飚” SG@E*y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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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将和查酒驾一样,通过统一组织合围集中整治和各交警大队持续常态整治相结合,利用定点测速、区间测速和流动测速等多种手段,加强打击力度。 :Aa5,{v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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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排查检索监控录像和路面摸底相结合,定期分析整理出1-2个重点打击路段,采取封闭沿途出入口,封锁路段两端的方式,调集优势警力,携带枪支、警锤、胡椒喷雾等警用装备,进行合围集中整治,坚决打击非法飙车。 ZC97Z 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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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辖区交警大队每周不少于2次,组织警力在辖区高速公路、快速路、盘山公路等排查出的非法飙车重点路段以及辖区周边酒吧等娱乐场所集中区域周边路段进行整治。重点对跑车、改装车、涉牌证车辆进行排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严格查处。 lNx:_g:S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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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结合目前三打两建工作,组织专案队,对非法飙车、非法改装小团伙进行追踪调查,收集证据,力争破获重点案件,打掉重点团伙。 \*\ )z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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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一段里提到的“盘山公路”比较敏感,因为我们也常到那样的路段去试车。当然我们试驾的车辆都是证照齐全、未经非法改装的。但是如果我们在山路上过弯时稍微开快一点,速度肯定不超过100Km/h的“飙车”标准线,但是轮胎已经尖叫(有些极限低的胎它就是爱叫,我们也没办法),甚至过弯时尾部有向外甩的动作,此时又遇上有交警执法(或者正在用他们的高清监控设备帮我们拍视频),我们会被指控正在飙车吗? p* tA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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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法改装车辆的修理厂,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2-_d~~O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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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将联合市交委对车辆修理厂、修理店发出通知,强调禁止修理厂、店非法改装车辆动力装置、转向装置、制动装置、照明和其他信号装置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改装项目,一旦查实由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整治行动中扣留的非法改装车辆,要查明非法改装车辆的修理厂、店,并依法处以10000元处罚,同时通报市场监管、交委等部门依法对非法改装厂、店进行查处。 ,g:\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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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严格监管机动车检测站,违规的一律限期整改 $n* 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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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将联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站发出通知,强调凡改装车辆动力装置、转向装置、制动装置、照明和其他信号装置车辆一律不予检验通过,违者由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整治行动中查扣的非法改装车辆,逐台倒查其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情况。属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站违规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一律停止委托发放检验合格标志,责令进行整改,并将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dKFQH i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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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涉及改装车、跑车交通事故,一律进行倒查 &*#O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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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改装车、跑车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一律进行倒查,对涉嫌“飙车”、涉嫌非法“改装”的车主、驾驶员及违规检测站、非法改装厂店,按照相关法规及上述措施进行严处。 3gs!o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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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七、八条其实是一个思路,就是从改装的“源头”入手,严控汽车改装行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被查到,要追溯负责改装的店家进行罚款,负责给它年审的监测站也要担责。这些措施的效果,是要让改装车成为“过街老鼠”,今后商家一听“改装”就闻风丧胆、敬而远之,谁也不敢揽这活儿。从目的性来看,深圳警方此招大有对改装车来一次“大灭绝”的意味,如果此乃深圳政府、深圳警方明确的态度,我觉得无可厚非,毕竟一个政府有权对某类法律尚未规范的行为说“行”或者“不行”。但是上述三条有个别不合理之处,一是那些已经“流出”市面的改装车,如果被查扣后要追诉改装店家,对店家是有失公允的,毕竟他们也管控不了顾客的行为,这就好比房东管控不了租客的行为一样。所以这一条有和“诛九族”相似的不合理性。 =[LU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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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明显的障碍就是如何界定什么是合法的改装,什么是非法的改装。是第七条里所列出的“改装车辆动力装置、转向装置、制动装置、照明和其他信号装置”就属于非法,其它都属于合法吗?具体来说,“动力装置”又包括什么?换一个发动机ECU电脑算吗?换个高流量的空气滤芯改善进气效率算吗?加装一个“节油宝”算吗?“转向装置”又是指什么?加个方向盘皮套算吗?“制动装置”具体又是什么?换更大的刹车盘也许容易被发现,但换高性能的刹车片可以吗?悬挂系统没有被提到,是不是改弹簧、换轮圈和轮胎就完全合法?……很显然,对于何为合法改装,何为非法改装,交警部门应该拿出一套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法规、年审检测法规同样清晰、明确的制度标准来,其实这并不是很难办到,任何一场专业的汽车比赛都会有清晰的改装限制条款,交警只不过是要制定一套适用于我们日常道路的“改装限制条款”,然后对所有参加者予以公布。 }p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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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型“治飚”电子警察上路执法 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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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采用新式雷达测速设备,对时速超过200公里以上飙车违法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同时加大流动执法的力度和频率;二是改造和升级车牌自动识别系统,进一步提升高清车牌识别设备查处超速违法行为的能力;三是增强流动执法车夜间摄像功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查处超速和飙车违法手段。 E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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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我绝对赞成。我更认为交警应该进一步保证电子警察的执法率,做到违法必究——只要有摄像头,任何一次违章都不被错过。这样大家才会没有半点侥幸心理,无论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自觉守法。而眼下的情况时,即使电子警察也会“选择性执法”,有时候违法行为并不会被拍到,或者拍到了也不会被检控,这样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是暗自给违法行为开绿灯。 n&8S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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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飙车害己害人,“5.26”特大交通事故就是个惨痛教训,交警局在此呼吁,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朋友能引以为戒,为了自身、家庭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自觉抵制飙车、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欢迎各大媒体、记者朋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到“拒绝超速,远离飙车”宣传教育活动中来,齐抓共管,共创深圳安全、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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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扯开说几句。上述公告发布后,深圳的一些知名玩车界朋友马上在微博上诉苦。但同时也有人拍手称快,认为对改装车、跑车下手是杜绝飙车的有效手段。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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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认为深圳警方最好能提供一组数据:在过去几年来发生的与车速过快有关的交通事故中,有多少起涉及非法改装车和跑车?占总比例多少?如果涉及这些车的交通事故只是寥寥可数(因为本来它们的相对保有量就小),占总事故数量还不足1%,那警方大肆打击改装车、跑车就只是应付当下之民愤、实为釜底抽薪之举。如果这个数字很高,例如每月都有几宗,占恶性超速事故的10%以上,那么就很有打击或整治的必要。 : :92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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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讨论这个比例,是因为此事背后牵动着一个圈子和一个产业——爱好玩车的圈子和汽车改装产业。深圳曾经一度是中国汽车改装公认的最前沿阵地,引领着全国汽车改装产业的发展,而且这完全是民间行为,没有花过政府一分钱。如果深圳政府对这个“产业地位”没有丝毫“留恋”,认为彻底放弃、根除它好过继续保持它、发展它,那么我们也只能理解和接受,毕竟一个政府有权决定自己的产业方向。 G<Urj+3/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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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威胁他人安全,噪音滋扰别人,确实应该取缔。但政府和交警应该意识到随着汽车普及,汽车文化、汽车运动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趋势,封堵不可能解决问题,必须要予以正确、科学的引导。在上述深圳交警的公告中丝毫未提及“要飙车请去专业赛车场”,说明他们对汽车文化的认知还有待提高。 i]& >+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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