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日在金山交通违章,被扣了三分,罚款200元。已于2010年5月11日到金山交警大队处理。 q"e]\Tb=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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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的驾驶证是2009年5月11日初次领取的,也就是今年5月11日满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请问我于2010年5月11日去缴纳2010年5月1日的罚款会不会影响我2010年度的记分? ubv>*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