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 千元以下车损为何不赔?
9月22日,深圳保险同业公会发布公告,要求所有保险公司严格执行车险“免赔”规定,禁止对损失在1000元以下小车险事故赔偿。此举令一些“大事不犯小事不断”的车主不解———小事故不赔,那保险不白买了?车险1000元的免赔额能不能降低?对此,深圳车险技术委员会负责人日前表示,免赔是为了增强个人的安全意识,而免赔额按车险目前的“价格”没有下调空间,如下调就须提高车险“价格”。
旨在增强车主安全意识
针对车主“小事故不赔保险不白买了”的疑问,深圳车险技术委员会负责人说:之所以在保险条款中规定保险公司“免赔”比例和金额,目的是为了增强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保险公司如将责任全部揽下,个人安全意识就会变弱,交通事故发生率会更高。全国各地的车险条款都如此,只不过不同地方的免赔额和免赔比例不同。
据介绍,深圳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免赔最低不少于1000 元。
1000元以下损失不赔
那么,对这个规定中的免赔比例和免赔额究竟如何理解呢?
据介绍,最低1000元的免赔金额和不同条件下的免赔比例是配套使用的。比如车主开车撞到树上,造成1万元损失,事故责任完全在自己,那么保险公司将按10%免赔率进行赔偿,也就是赔偿9000元,自己需要承担1000元损失。如只有6000元损失,按免赔比例计算,保险公司免赔为600元,但由于有最低1000元免赔额限制,保险公司的免赔金额还是1000元,最后赔给客户为5000元。如果损失在1000元以下,投保人则得不到任何赔偿。
有业内人士称,车主如果附加买一种“不计免赔特约险”,申请理赔时便不受免赔规定制约。对此说法,车险技术委员会负责人进行了澄清。他说,不计免赔特约险同样受1000元免赔额限制,该险种只是让保险公司对超出1000元的免赔金额进行赔偿,比如个人发生1.5万元的全部责任车险损失,保险公司按比例可免赔1500元,而买了不计免赔特约险的客户,保险公司在减去1000元的绝对免赔额后,另外需赔车主500元。
免赔额没有下调空间
决定保险公司对小事故赔不赔的依据就在免赔额的多少,那么保险公司能否将免赔额从1000元减到800元甚至是500元,让那些常发生小事故的车主也能得到相应赔偿呢?对此,深圳车险技术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近期内不可能下调。
他说,免赔额与车险的费率是相关的,下调免赔额必须调整车险费率,而目前深圳的车险费率是在统计多年的汽车风险数据基础上精算得出的,1000元免赔额与现有费率完全匹配。车险费率的厘定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并不是说调整就可以调整。此外,经过几次调整之后,深圳的车险费率较其他城市明显偏低,免赔额根本没有下调空间。
那么,为什么不对那些有“小事故赔偿”要求的投保人设定一个特殊的费率和免赔额呢?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产险同业之间正在做这一项工作,就是针对不同的风险人群设定不同的费率,但这个工作还需要大量的数据基础,需要对不同的人群进行分类的风险概率统计,这同样也需要较长时间。
重申规定规范市场
据了解,根据《保险法》,凡在中国保监会备案和核准过的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都须严格遵照执行,否则就是违规经营。深圳的车险条款虽然是经保监会核准备案,但在经营过程中,条款免赔规定并没有严格执行———为吸引大客户继续投保,有的公司将本来属于免赔的钱赔给部分客户。但统计显示,只有不到10%的大客户才能享受“全赔”待遇,如让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对其他90%的投保人来说非常不公平。
深圳市车险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这次发出公告只是一个“回归”的标志,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市场,保护更多投保人利益。他表示,今后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在经营车险业务中,仍然有“暗箱”操作和“灵活处理”免赔额的现象,保监办将会对有关单位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