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个案例是近期比较热议的事故案件,请珍惜和爱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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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案 V0c*M>V
2008年12月14日,成都某技术公司员工孙伟铭无证驾驶自己的别克轿车前往成都市一酒楼为其亲戚祝寿,席间大量饮酒,餐毕,孙伟铭驾车将其父母送至成都火车北站搭乘火车,后又驾车返回成龙路,往成都龙泉驿区方向行驶。下午17时左右,孙伟铭因与一辆比亚迪轿车发生追尾,迅速驾车逃逸,车行至成都卓锦城路段时,孙伟铭越过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的四辆轿车,直到其驾驶的别克轿车不能动弹为止。据了解,该事故共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经公安部门鉴定,事发时孙伟铭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35.8毫克每百毫升,而碰撞事故发生时的别克轿车的时速为134-138公里,国家规定的醉酒标准是80毫克每百毫升,孙伟铭超标69.75%,事发路段限速每小时60公里,超速为120%以上。并查明孙伟铭根本没有取得驾照,属于无证驾驶。最后孙伟铭被成都中院判处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 20Y
二、 杭州飙车案胡斌 =_D82`p
2009年5月7日晚,年仅20岁的胡斌驾驶经非法改装的浙A608Z0蓝瑟翼豪陆神牌红色三菱轿车,与同伴驾驶的车辆从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出发,前往西湖区文二西路西城广场,想看看该广场是否还在放映名为《金钱帝国》的电影。在途经文晖路、文三路、古翠路、文二西路路段时,被告人胡斌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并时有互相追赶的情形。当晚20时08分,被告人胡斌驾驶车辆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行人动态,致使车头右前端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由南向北穿过斑马线的25岁浙大毕业生谭卓。谭卓被撞弹起,落下时头部先撞上该轿车前挡风玻璃,再跌至地面,谭卓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0时55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飙车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此前,胡斌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赔偿113万余元损失。 ~pX&>v\T
三、 南京张明宝醉酒驾车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