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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本市首例奥拓车苯超标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在一审中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消费者李先生亲自到庭参加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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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5日,李先生的妻子朱女士买了一辆奥拓小轿车。买车一个月后,朱女士出现头晕等症状,去医院看病均没有找到病因。去年3月25日,朱女士因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无效病逝。李先生怀疑妻子的死是由于车内苯超标中毒,他把奥拓车送到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检测。结果证明车内空气苯含量为0.18毫克/立方米,高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是李先生把汽车销售商和汽车制造商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并退还车款共计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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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一审丰台法院判决认为,目前无法确定朱女士患再生障碍性贫血为苯中毒所致。此外,李先生检测结果是购车后2003年7月21日作出的,不能证明买车时车内空气苯的含量,且国家现在对车内空气质量也没有颁布标准。为此,法院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同时,丰台法院希望有关部门尽早制定汽车车厢内空气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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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上诉庭审中,李先生一共提交了39份证据,其中有新证据10份左右,其中包括妻子骨髓低下的检查报告和另外两名同样奥拓车主生病死亡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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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庭审持续四个小时,原被告均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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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车内污染车主获赔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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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消费者卢先生在北京云龙之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花了69万元购买了一辆公羊高档休闲车。不久他就感到车内有一股刺鼻的“怪味”。后卢先生被诊断为“甲醛接触反应”。中国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对车内空气进行了检测,车内甲醛含量高达3.3%,超出国家室内空气标准26倍,属于严重超标。于是卢先生将经销商告到北京朝阳区法院,要求对方退回购车款及各种费用。朝阳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卢先生购车价款、车辆购置费、养路损失费、保险损失费共计7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