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二连三发生了多起因醉酒驾驶引起的交通案件,从震惊全国的南京江宁车祸,到胡斌三菱,没过几天,杭州又发生了魏志刚的保时捷案,一切都是醉酒…… xf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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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部分人可能说,应该杀鸡敬猴;另外有一部分说,醉酒后,意识不受支配,不应该判死刑等,应该从宽处理。但倘若一直这样宽下去,只能造成越来越多的悲剧发生。 )TxAh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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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是不是该考虑用法律对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进行量刑呢? \?-`?QP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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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看了一山东某台的节目,几个律师对这件事进行了辩论,但最终没有一个答复,不少律师对这样的案件也只能本着“有法可依”的原则进行处理。最近有不少律师纷纷写联名信上访,希望国家能修改这方面的法律,对酒后驾驶有一个明确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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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个醉后驾驶的者撞死了三人,但只判了6年的刑期,而且死者家属一点赔偿都没有得到,肇事者可以把自己的储蓄都转移生称自己没钱,于是就这样逃避了法律的追究,难道这样的法律不该得到社会的呼吁?年过六十的老太太满含泪撒节目现场,中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多么悲哀的事呢?于是,我们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从法律对这些进行量定,或应附响应的连带责任。 TOV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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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倘若醉酒驾车撞死人的一律死刑,看谁还敢喝酒开车上路?这主要体现在公民的道德和意识上,倘若人人能做到不酒后驾驶,相信这样的事件会发生得越来越少。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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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无照驾驶或无照醉酒后驾驶者造成交通事故是应该量重刑,倘若情节十分严重者应该判故意杀人罪,并赔偿死亡者家属相应损失。 ;LNF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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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机醉酒驾车出车祸丧生,于之同饮者相应赔偿。但倘若出生交通事故撞伤撞死他人又该如何赔偿? 6b4Kcl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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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真的不差钱,我国的司机可以视交通于法则于鸿毛,视人的生命于羽毛,视自己的行为是乱毛,当造成惨剧后,顶包的,替罪羔羊的,以卖买罪的,打通人脉的,比比皆是。 2j8^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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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j%Mz;m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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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没有对醉酒驾驶进行一个本质上的量定,只是单纯得从肇事罪方面考虑对死亡者的补偿与赔偿,但这样只能造成一个现象,生命是可以用钱的,是可以用钱弥补的,倘若有钱,可以撞死很多人。 _l,?Y;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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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该判死刑,可能不该,但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确实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