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很多人都说杭州飙车案是新闻炒作、受害者父母不该要那100多万,我认为你们都是以自己是司机的身份看这件事情吧?这样就有失偏颇了。首先我要说肇事者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交通肇事不是犯法吗?),而且明知是在闹市区还超速50%以上,这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是交通肇事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这得由法官裁定。至于受害者收了肇事者家属100多万,这是他们双方协商自愿的,尽管是会远远高于法院依法判决赔偿额,但不会影响肇事者违法的性质认定,只是可能会在规定幅度内获轻判,这也许是肇事者方所期待的,我想受害者父母也不想置人于死地,毕竟肇事者还年轻。另外,我对新闻监督的作用还是非常认可的,虽然有的新闻是炒作,可不能否认新闻监督所起的作用.杭州飙车案中,我觉得现在最可怜的还是受害者的父母,尽管他们得到了100多万的高额赔偿,即使得到500万,只要是人家自愿给的,我都不会认为他们不该拿,更不会说他们赚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