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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环保标志和汽车限行的消息屡见于报,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汽车环保标志制度,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将被禁止上路,贴黄色标志的汽车在许多路段或被限行,从2009年下半年起,被“界定”的黄标车将基本在广州城市路段不能行驶,审核的期限也限定每半年一次。 G.v zz-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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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细看了广州市环保局、公安局、交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基本上在8年以上的汽车,只能贴黄标。也就是说,超过8年的汽车,不管你的车况如何,都基本上要退出广州路面,等于说8年车龄后变相强制报废。足足比国家的规定短了一半(如果没有记错,如果车况允许,国家规定应该是可以用15年)。 +?"N5%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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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的时候,没有人告诉你只能用8年。现在,不用跟你商量,一个通告,就可以把你的东西变成一文不值。想起来当车主可真是冤!有钱人不在乎,旧车不能上路,再买一辆新的;公务车也没有问题,不能上路,报废再买。但是,对于平常百姓,能买一部车是多大一件事,你以为是上街买菜啊?想当年买不起汽车,买摩托车也挺神气的。但是,一纸禁摩决定,让众多摩托车变成废铁。有车主为生计,节衣缩食,咬咬牙买车吧,也顺便支持一下广州市的汽车行业,贡献贡献GDP。哪能想到没过几年,幸苦赚钱买来的汽车也不能上路了。 )=,%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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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好不好?当然好。但是,出台政策是否也应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要根治汽车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可以有很多方法,禁行是一种,可能也是最简单的一种,但是,有没有考虑到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能不能采取些更合理更人性化的措施? 7d9kr?3(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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