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xx#>Y-\ 近日,关于环保标志和汽车限行的消息屡见于报,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汽车环保标志制度,无环保标志的汽车将被禁止上路,贴黄色标志的汽车在许多路段或被限行,从2009年下半年起,被“界定”的黄标车将基本在广州城市路段不能行驶,审核的期限也限定每半年一次。
EK'&S=] 6?lg
6a/eO 认真细看了广州市环保局、公安局、交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的通告》,基本上在8年以上的汽车,只能贴黄标。也就是说,超过8年的汽车,不管你的车况如何,都基本上要退出广州路面,等于说8年车龄后变相强制报废。足足比国家的规定短了一半(如果没有记错,如果车况允许,国家规定应该是可以用15年)。
WU4i-@Bm8 vraU&ze\1 买车的时候,没有人告诉你只能用8年。现在,不用跟你商量,一个通告,就可以把你的东西变成一文不值。想起来当车主可真是冤!有钱人不在乎,旧车不能上路,再买一辆新的;公务车也没有问题,不能上路,报废再买。但是,对于平常百姓,能买一部车是多大一件事,你以为是上街买菜啊?想当年买不起汽车,买摩托车也挺神气的。但是,一纸禁摩决定,让众多摩托车变成废铁。有车主为生计,节衣缩食,咬咬牙买车吧,也顺便支持一下广州市的汽车行业,贡献贡献GDP。哪能想到没过几年,幸苦赚钱买来的汽车也不能上路了。
s,v#lJ]d0W `Y;gMrp 保护环境好不好?当然好。但是,出台政策是否也应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要根治汽车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可以有很多方法,禁行是一种,可能也是最简单的一种,但是,有没有考虑到广大车主的切身利益?能不能采取些更合理更人性化的措施?
;5k|gW pCUOeQL(
在网上看到一个网友提出的几个问题,很有同感,现转录下来,以飨读者:
->&VbR) DIp:S&q2 1、被限行的黄标车是否还要全额交养路费、如果是,那么作为车主履行付费的义务,他就还有资格上路被限行的路段,否则就是侵害了公民(车主)的权益。
E9B*K2l^{ hAr[atu87 2、被限行的黄标车不能上内环路,全部拥挤在市区路段上,是否尾气污染会更严重。
q= yZx) { 0%TMiVf 3、假如车主买了一台技术先进、质量很好、价值不菲的品牌进口×马车,车主精心保养,虽用了八年,其环保排放标准可能仍未超过用了二三年的国产的×瑞车,结果车主上百万的×马车未超标被限行,而×瑞车可能已超标却未被限行,是否公允?
]]uzl0LH <+T\F; 4、虽用了八年的进口车,但质量、排放标准皆优的进口车在早几年有交了价值不菲的进口税(甚至比车本身价值还高),国家收益了,却因此规定被限行,车主是否被严重侵犯了权益。
?iPZsV V[o7Jr~ 5、车主自购的私家车保养很好,用了八年,只行驶了十几万公里而被限行,而出租车用了一年,行驶了十几、二十万公里甚至几十万公里,却可继续上路行驶,到底哪部车的污染大,不言而喻。
^>N8*=y *Q bM*oH 6、现广州市中真正的大客车、公交车其废气排放严重污染,是否此规定能对这些污染源起到限制排放的作用,值得深思。其实,为从根本上解决排放问题,其实解决方法是:无论使用多少年限,首先应该是先进行排放情况检测、加装环保装置,才确认黄标或绿标,而不是设定一个期限,以偏概全的方式一刀切设标,是否为好?
[ 此帖被ABT在2009-04-01 22:35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