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由医院自己制订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网络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专家把网络成瘾定义为: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分成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和网络交易成瘾5类。其中,网络游戏成瘾占82%,其次是网络关系成瘾,即网恋、网婚等交友方式。
瞧瞧,把咱老百姓和网络有关的这点玩意儿都算计在里面了。可我相信但凡是看到“网络成瘾”这四个字的,第一反应是这说的是孩子。
网络成瘾,利剑直指孩子。
那我首先请问那些所谓的专家,你是从网络成瘾的阶段走出来的吗?你能感同身受吗?恐怕不能。因为你们只不过是照本宣科,纸上谈兵,看着案例,就几个老头子围着张破桌子“研究”出来的。
那我其次请问:《标准》的标准是什么?你们没有生于长于网络时代,你们就只弹过玻璃球,你们的手指就只会对别人指指戳戳,收回来吧,你们亲爱的手指头,指一指自己,想想你们是孩子的时候,是不是上课的时候也手插在口袋里握着你们的玻璃球。
我再次请问:对于这样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凭什么你们就有定论权?又有多少成瘾的孩子,能“享受”到来自家庭的和社会的正确对待和引导,都无不是被动的接受鄙夷的谩骂的态度。而成人呢?谁能说自己不也是成天惦记着QQ、装备、灌水,不也是从网民到网友再到网恋这条必经路上走过的吗?只不过是成人还要养家糊口,还有工作、应酬一样不能少,所以有瘾也被忽略了,可孩子呢?他们每天生活在多少人的眼皮子底下呀,且不说父母的两双眼死盯着,还有双方的几位老人,还有各科的老师,以至于他们稍有风吹草动,那就是大人们的如临大敌,然后就是当成晴天霹雳一样的头等大事来处理,要知道,这重重的压力加载在孩子的头上,他稚嫩的臂膀还能不折翼?还能不逃避?还能不抵触?老祖宗总结了:有压迫必然有反抗!我认为,能抵抗的都是有主见的孩子,你很难保证,这些孩子里面以后不出现堪比盖茨的CEO!
你的网络成瘾了吗?有以下的表现吗?
1. 上网已经占据了你的身心
2. 只有不断的增加上网的时间和投入程度才能感到满足,从而使得上网的时间比预定的时间长
3. 无法控制上网的冲动
4. 每当不能上网时,会感到烦躁不安或情绪低落
5 . 将上网作为解脱痛苦的唯一办法
6. 对家人或亲友隐瞒迷恋网络的程度
7 . 因为迷恋网络而面临失学、失业或者失去朋友的危险
8. 在投入大量金钱、时间和精力时有所后悔,但第二天却仍忍不住要上网
9. 因为长时间迷恋网络导致睡眠节律紊乱、倦怠、颤抖、视力减退、头痛、头晕、食欲不振等躯体症状
如果有上述4种或4种以上表现,同时每日上网时间大于4小时,一周上网时间大于5天,已持续一年以上,并且伴有精神症状、躯体症状,依据新出台的《标准》,那就表明你可能已患上了“网络成瘾综合症”=精神病了。
我对比了一下,毫无疑问的123456789条我都占,所以我=精神病。
问一句:你精神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