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通报《时差7小时》的处理意见
2004年11月13日10:32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深圳11月12日讯在昨天召开的深圳市委三届十次全会上,深圳市委领导通报了近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电影《时差七小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意见。
自10月下旬以来,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上陆续出现了对深圳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由市委副书记李意珍的女儿李倩妮主演的电影《时差七小时》这一做法及相关问题的报道和议论。
关于深圳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的问题,通报指出,经调查,虽然深圳市有关部门是按正常程序和惯例向学生们推荐,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如有的部门变相指令性要求学生观看、一些学校调课组织学生观看等。尽管李意珍同志对发文一事没有打过招呼,没有过问影片发行工作,但作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干部,李意珍同志的敏感性不够强,对有些问题没有把好关,制止的态度也不坚决。
经调查,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和女儿所经营的3家公司中,由两家由于没有资产,属于接受空壳转让,其配偶和女儿没有实际投入资金。对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规定,李意珍同志在认识上有误区,理解上有片面性,没有认真执行。李意珍同志已按有关规定和市委常委会的意见,督促家属从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
关于《时差七小时》制作投资情况,经调查,参与影片投资和赞助的均是民营企业和个人,均签订了经济合同,目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李意珍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做了认真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