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测速、“伪装”设备,统统叫停!2日,广东省公安厅通报全省交警部门:今后流动测速,民警一定要在现场,且工作时须穿制服;如民警离开,必须停止测速工作,设备撤离现场;测速设备不允许加装带有伪装嫌疑的防护装置。
广东媒体连日来关于流动测速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报道引起了省公安厅交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2日一早即派出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有关部门认为媒体反映的情况属实。
据介绍,之所以会出现媒体报道的“流动测速遮遮掩掩”的情况,是因为当值执行测速的民警接到通知,离开现场去处理其他违法行驶行为,以致测速现场只有一名协管员,这样做违反了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2日,省公安厅责成惠州市公安局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同时将情况通报全省交警部门。
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置“执法陷阱”或是偷拍等测速方式,是违背群众意愿的。虽然设备上的迷彩罩是厂家配发的,目的是保护仪器,但有“伪装”嫌疑,以后不再允许加装。
有关方面解释,仅对固定测速点作出提前公告,而未对流动测速作规定,是出于交通安全的考虑。现实中,经过公告,一些固定测速点便成了“摆设”,部分司机一过测速点就立即开始飙车,带来了一定的事故隐患,而流动测速正可以作为一种补充,对事故多发路段及交通秩序复杂路段进行灵活监测。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广惠高速惠州路段去年6月前平均每月有4人命丧车轮,但安装电子测速仪后,6-9月事故明显下降,去年9月至今无人死亡。
为何屡有车主反映电子测速“不准确”?甚至有群众怀疑测速仪会不会被基层执法人员调过。有关部门介绍说,目前所有的测速仪都按国家规定进行周期检查,而仪器有铅封,只有负责年检的部门才有权开启,“做手脚”的可能性不太大
据介绍,广东有望明年推行“区间测速”,而目前正在广深高速深圳段试行这一系统。区间测速即是记录车辆在进、出监测路段的两个时间,以车辆在监测路段内的平均速度来判定是否超速。不少车主认为,这种测速方法更客观、更公平。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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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新规严控交警“暗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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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固定电子警察测速的,一律在前方设立明显的测速告示牌;使用流动电子警察测速的,一律使用制式警车公开测速……江苏公安交管部门日前出台“透明执法”规定,严控交警“暗中执法”。
限速60公里以下道路是很多司机的心病,因为路况好的话,“一不小心”就会超速被交警罚款。除了严格执行道路测速公告提示制度,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除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外,在限速60公里(含)以下道路不测速处罚。另外,对超速不超过10%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不罚款,对同一车辆、同一次通行、同一执勤中队管控区域发生多次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的,择一处罚。
为了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规定要求相关的测速设备必须定期送法定机构检定合格,执法时应携带检定合格证书或复印件。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有效期的设备,一律不得用于执法。同时,为了避免处罚的随意性,规定要求公安交管部门查处超载违法行为时,应当以公路收费站称重凭证为依据或者使用专门称重设备取证,对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车辆不得罚款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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