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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奏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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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位朋友,从2002年开始在网上认识到现在已经四年。我眼见着他的文章从略带青涩的稚嫩单纯一点一点变成如今的老辣模样。他比我小,但是读书比我深。他寄给我的台湾版女性主义音乐名著《阴性终止》,我到现在还没读。都不敢告诉他。我跟他关系很铁,不过从来没有见过面。甚至电话也只通过一次,谈翻译那本剑桥出版的音乐书的事情,顺便聊了聊彼此的家庭和工作。我经常去上海,但是大家从来没有约了见面吃饭喝酒喝茶。他何时来过广东,也没有互相通报。但我们依然是很好的朋友,彼此都知道对方在做什么。繁文缛节和利益交换,对于真正的友谊来说无关宏旨。我跟他是两个圈子内的人。我在工厂,他在传媒界。彼此对对方的领域都极其陌生。我的钱比他挣得多,但他的工作正是他的爱好。也许我们彼此羡慕对方,但并不想真正跟人交换境遇。我看着他的文章越写越辣,渐次逼近艰涩,练成了如别人说过的一句溢美之词:“如椽的巨笔”。下面是他的博客中另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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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格曼的《秋天奏鸣曲》,其标题明显提示了影片具有的音乐结构——奏鸣曲,音乐史上最成功、影响最深远的结构设计。无数音乐普及书籍喋喋不休地试图教会入门者,让他们记住呈示部、发展部、再现部。我所见过对此结构设计最精彩的叙述,来自钢琴大师陈宏宽:
“为什么奏鸣曲这么有趣?从Ι级到Ⅴ级再回到Ι级。我突然想到这其实就是我们生命中很巧妙的反应而已,在Ι级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那种比较按部就班的生命,然后慢慢地离开她变化到了Ⅴ级,这种变化只有你在那个地方才能感受到,感受到了之后你再回来。但你回来之后的那个生活,就和先前的那个生活完全不同了。”(来自陈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讲座:http://musicology.cn/Article/news/localnews/200512/453.html)
陈揭示出了奏鸣曲结构中最基本的冲动,而奏鸣曲结构之所以如此成功,我相信就是因为这一冲动也埋藏在许多民族的神话、传奇、历史以及伟大的艺术作品之中:出生-离家-回家。其中自然也包括伯格曼的《秋天奏鸣曲》。伯格曼曾亲口说过和陈非常类似的话:“我们在年轻时,从父母身边逃开,而后一步步,再回到他们身边,在这一刻,我们长大了。”
有评者早已注意到《秋天奏鸣曲》中,若干“自传性”的蛛丝马迹。当一个人献身于艺术或他认为的崇高事业,由此带来对家庭、对子女的可怕创伤、疏离与强制。作为一个热忱牧师的儿子,本身作为一位成功的艺术家,导演伯格曼两方面都曾亲身体验过。女主演伯格曼(褒曼)也为了和意大利导演罗伯特•罗塞里尼浪迹天涯,抛弃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秋天奏鸣曲》的呈示部:一个忠实的牧师丈夫,叙述对妻子无条件的爱与顺从,显得耐人寻味。主题从“爱”与“顺从”出发,开始一个绝对骇人的旅程。
发展部的真正入口,我相信就是那个“肖邦前奏曲”场景。女儿(牧师妻子)给母亲——一位杰出的钢琴家——弹奏肖邦《a小调第二前奏曲》,就像重新回到儿时,在母亲的监督下练琴。女儿虽是一个敏锐的作家,但她弹奏的肖邦却带着浪漫主义中最糟糕的滥调:肖邦音乐成为温情的避难所。母亲哭了,她是被女儿的温情打动了(而不是肖邦),触发了她对过去美好一面的回忆(至于美好下面是什么,观者很快就会知道)。而后,母亲坐到琴前,以一个真正艺术家的气度,重新弹奏了一遍《第二前奏曲》。同样的音乐,女儿弹得像温室花朵,而在母亲的手下,怪异的低音音程麻木空洞地潜行,三音旋律像幽灵一样显现,踉跄地在附点中跌落,这是一个令人惊惧的深渊!真正的艺术开启了矛盾、凸现了矛盾、激化了矛盾。在伟大的艺术表现中,没有温顺中庸的空间,一切都推到极端。
伯格曼有时喜欢让影片具有一种偏橙的暖色调,在《魔笛》和《芬尼与亚历山大》中,这种色调就像大调和弦那么稳定灿烂。而《秋天奏鸣曲》的橙暖色调固然喻示着季节,但核心包裹的是彻骨冰凉的冷色调。就像贝多芬奏鸣曲的发展部那样,呈示部中“爱与温顺”的主题被扔进熔炉,扭曲撞击得几不成形。
当天夜里,母亲被恶梦惊醒,事后证明那只是真正恶梦的开始:喝得半醉的女儿,毫不掩饰地道出对母亲和家庭生活的真实看法,光辉的艺术生涯、成功人士的千金、艺术家庭的熏陶,这些都是假相。实际生活是一个地狱,罪魁祸首就是母亲。伤害由无数的琐事逐步一刀一刀地积累,就像最残忍的凌迟,温馨的家庭其实是一个施虐的刑场。发展部的高潮处,女儿控诉道:“一个母亲和一个女儿,还能想象出比这更可怕的结合吗?”母亲只能喃喃道:“你究竟是爱我,还是恨我?”我们终于触及了这首奏鸣曲最令人心悸的核心,极端的爱与恨之间实际上没有界限。“你爱我吗?”就等于“你恨我吗?”
再现部,重新回到了牧师丈夫,叙述对妻子无条件的爱与顺从(牧师主题在母女争执的发展部,偷偷隐藏起来,伯格曼再次发泄了对教会的不满)。但一切都不一样了,母亲离开了。母女无法达成和解,按照导演自述中的说法,最初的脚本以母女彼此谅解收尾,女儿“给予母亲新生的想法因难度过高而放弃,角色们似乎都有自寻生路的倾向。在我早年,总试着去掌控角色,但后来我变得明智些了,让他们去自我展现”。(《伯格曼论电影》广西师大出版社,第230页)。
伯格曼对自己这部电影并不十分满意,《秋天奏鸣曲》今日的荣耀似乎更多归于女主演伯格曼,这部电影成为她的第一部瑞典语电影,也是她的天鹅之歌。但在我看来,导演伯格曼在这部影片中,最天才的设计之一是那个瘫痪的小女儿,患有失语症。在姐姐与母亲冲突的当口,滚下床,爬到楼梯口,凄厉地喊着“妈妈!”而母亲在那一刻,已经彻底崩溃,反向女儿央求道:“救救我!”这个无法与母亲沟通的瘫痪女儿,顿时转化为这种母女关系的象征。影片最后凝固在这两个彼此缺失的半圆,做出一个互为渴求的姿态,就像两下急欲解决的不协和和弦,尖锐地要奔向最后的主音。然而,伯格曼在这个关口,中止了奏鸣曲的乐章。所带来的结果是,整部影片就像一个巨大而迫切的问号,试图挤压出每位观者的答案。



级别: 总版主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6-03-23
佩服!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6-03-23
能打这么多字儿?太佩服了
星星知我腥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6-03-23

我对打击乐器没什么兴趣。钢琴除外。——诧异吧?“钢琴不是属于键盘吗?”怎么成了打击乐器?没错。正是如此。我也是读了普罗克菲耶夫传记之后才弄清的。


若干年前我在一篇乐评里说过,二十世纪对流行文化贡献最大的种族是非洲黑人,因为是他们的爵士乐一统天下。然而别忙,黑人音乐中的原始和野性过于滥觞,让流行音乐变得空前弱智。


所以,我讨厌爵士鼓。它仿佛味精,不分场合地撒到所有的汤里。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6-03-23
每天太阳还都在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6-03-22
以下是引用大阿福在2006-03-20 18:44:10的发言:




手风琴在中国,曾经是一件政治色彩浓烈的乐器,是文革的时候唯一被允许在民间广泛传播的西方乐器,


呵呵,真实的情况不一定有这么糟。1967年,我妈妈用自己挣的零花钱,在商店里花了9元3角2分买了一把小提琴,然后找了个帅哥老师教她,当时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还有一段小插曲,当时外婆气得不许妈妈再学小提琴了。不过妈妈后来还是坚持拉,那把小提琴现在还在家里,当然妈妈10年前又开始学钢琴了,最开心的是<The naked face>越弹越好了。

爸爸拉手风琴是一绝,我们那是小地方,因此也算是权威了,但爸爸是洋派的,受他的影响,我从小只喜欢外国歌曲。小时候最喜欢翻爸爸的大相册,爸爸在大学时候是学校的爵士鼓手,不知多潇洒迷人呢。也喜欢听他说起当年的大学生活,那些周末舞会,舞伴是漂亮的俄国女教师,听他用俄语唱〈三套车》,说实在的,很令人向往。虽然后来的生活与风花雪月无关,但是我喜欢看爸爸跳那些俄罗斯舞蹈,我打心眼里佩服,快60岁了还能完成很高难的动作。曾经很想买博雅的橱窗里那套爵士鼓,记得是5千多元,幻想着工作以后就给爸爸买一套,只是没有机会了....

其实父亲和母亲的家族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都是历经磨难的,但是生活并没有那么糟糕,所示说,苦由境生,乐由心生。我们现在看过去的历史,也没有必要想成一片黑暗,每天太阳还都在呢。

in the room that lovers live, wind will knock and disappear...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6-03-21

我一早知道提到澳洲肯定要被说,因为这个大农村哪门子也搭不上主流啊.不过,可能也许因为我所在的城市的原因,因为从我的homestay家庭,还有我参加的几次celtic music concert,我看到的澳洲不是人们以为的只有热辣辣的海滩文化,我发现他们带着浓厚的英式传统,尽管远在南半球,尽管过去很多年,他们在延续演绎这种欧洲文化,甚至有些东西在本土已经淡化了,他们还在坚持着,保留着.这个城市最著名的植物园,是当地曾经的首富,一位苏格兰移民的大庄园,后来捐给了这个城市.这是一个怎样的世外桃源,一个背山面海纯净的地方,我经常在傍晚一个人站在山坡上,音乐学校这边,听着练习者的琴声,面对着远处有着高大云杉衬托的大海,心里唱着欢快的歌.植物园冬天4:30就关门了,因为我知道音乐学校的小门,所以经常是一个人站在诺大的植物园里.妈妈过来看我的时候,我们还在那棵大树的长凳下一起唱<小路>和<山楂树>,我最喜欢的2首苏联歌曲,哈哈,在人家资本主义的地方唱唱社会主义的经典之作应该不会被批吧?


celtic music concert在这样绝佳的地方举行简直是美妙,苏格兰风笛都是开场白,我最喜爱的踢踏舞当然少不了,只是其中有很优秀的家庭组合,小提琴,长笛等,在我们不知道的领域里获得了各种荣誉,在我看来绝对不亚于国内很流行的secret garden等,我真的要感叹这个音乐也好,艺术也好,真的是无限广阔的世界,你所知道的,永远只是大海中的一滴.这只是一个大概60万人口的地区而已,但是这些优秀组合就出自这样的小地方,令人佩服,特别是当地一名作曲家创作的交响乐,描写苏格兰历史的七部组曲,令人惊艳!但这样不是主流的音乐家你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他的作品.没有身历其境的远观,不能轻易做结论.


圣诞节的时候来自英国本土的很多音乐使节作为交换节目也会出现在这个音乐学校的露天舞台上.我最难忘的是2001年的圣诞前夕,听到了那首永远的至爱<绿袖子>,这首曲子无论是什么乐器演奏,独唱合唱,男声女声,都是那么动听,只是当我抬头望那被夕阳映红的天空时,心里的感动让我落泪了...


还有我的homestay mother Isabel,一个喜欢把德语书摆在客厅的苏格兰移民老太,她以澳洲为荣,但她提到大儿子获得剑桥博士时的拉丁语毕业典礼的感觉,还有她总爱提到的关于家乡的很多故事,可以看出移民几十年依旧带着他们的英式传统,而且是原汁原味的.挺有意思!虽然澳洲人在很多方面已经懂得务实,不断加强与亚太地区的合作,但放弃这个欧洲大陆是不得已的事情.


说起Isabel,一定会想起那首<The naked face>,周日的时候总会听到她用那架老式钢琴谈这首曲子.这曲子是她曾经的准儿媳妇手记的谱,一部很滥的黑手党电影里的出色曲子,可惜了!也因此并不流行,虽然绝对是经典之作.我把手写谱带回国了,后来因为工作关系接触到的几个钢琴高手也很欣赏,没想到一不小心我还成了文化艺术传播者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03-21 04:14:03编辑过]
in the room that lovers live, wind will knock and disappear...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6-03-21

老师傅说手风琴只在澳洲流行只是局部的流行,并不代表它在音乐界的有什么位置,


那么中国人把它用来做政治色彩浓厚的乐器,不也是一个特定的时代局部性的问题吗,


您作为一个艺术评论家您不觉得这样说有些不妥吗?!


老师傅您那碗水能不能端平点啊?!


还好我喜欢的手风琴曲子都是些国外的曲目...


要不然红卫兵造反派这大高帽子又该扣我头上了.



无论怎么都好...记着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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