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1月17日15时37分-----2006年1月15日14时37.5分
地点:深南路西行彩田立交东边辅道人行道
人物,婀娜多姿小姐1,奶油小生劫匪1
观众:深南路飞驰车辆上的司机和没打瞌睡的乘客
下午,有事回家,行至该路段,我跟在一台的士后靠右在行驶,见好似一对情侣打情骂俏,心中暗想:这时代真是年轻人的天下啊.不过俺老人家还是气定神闲,冷眼旁观.再一细看,不对,这家伙把女子按倒在地,还把目标锁定在这小姐的包上!还好,这丫头将包是斜挎在肩上的
这家伙,这还了得!咱深圳好歹也是文明城市啊,再说这地儿再往西一点点不就是俺们文明城市的最高政府机构么?俺与的士车几乎同时放慢了车速,并且前面和后面的好几台车不顾违反深圳市政府禁令长长地鸣起了喇叭.这小贼,一看声援的车车不少,把小姐一放,转身走了,便走还边用手对车车们竖起了中指,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还一副牛皮烘烘肆无忌惮的模样.
不过,扪心自问一下,当这劫匪不管不顾地继续抢劫的话,我是否会首先下车与之搏斗呢?我想我90%是不会的,因为自私和明哲保身的思想还是比较根深蒂固的,脸红!
再问一下:假如别的车上有人冲下去了,我会不会见义勇为呢?我想:100%的可能是会,因为如果不跟着呐喊助威也太对不起这张老脸,咱虽不是深圳户籍人口,但咱也在这地儿混口饭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