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银行
  • 4244阅读
  • 8回复

上海最新消息2001年10月1日以前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将不得进入上海内环线

楼层直达
级别: 热心会员
上海最新消息2001年10月1日以前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将不得进入上海内环线,哈哈,这个日期前生产的富利卡被判为高污染车。2月15日起不能进入上海内环线阿
级别: 禁止发言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1-1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级别: 进取会员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1-18
不知道。。。假的///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1-19
+MoxvW6  
PH4bM  
U[ O!&:6  
8;BwzRtgT  
>oYwzK0&  
>d[vHyA~!D  
!H.lVA  
.b) (_*  
本市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具体安排出炉——市环保、公安、市政部门联合召开记者通气会

'QS~< ^-j"  

#`wfl9tj  
1S@k=EKM  

:fUmMta  

J(L$pIM  

1月16日,市环保、公安、市政部门联合召开新闻记者通气会,通报了本市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的具体安排,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市将自2月15日起,分阶段在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和车主了解此项措施的有关情况,市环保局编制了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实施指南,明确了“环保标志”发放、车辆鉴别的时间、地点及办理程序。自1月20日起(除春节期间1月29日~1月31日不受理外),每天8:30~16:00,本市牌照的车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到车辆管辖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56个服务点申领“环保标志”,外省市牌照车辆,按就近原则,到市市政公路部门设立的16个养路费征稽所申领“环保标志”。

1月17日的《新民晚报》和1月19日的《上海交通安全报》将刊登指南全部内容。市环保局将通过环保网站和各种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自1月17日起市环保局还将开通咨询热线电话:021-64695377 (8:00~22:00),021-12369 (22:00~次晨8:00)。

相关问题也可以参阅“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专题”页面。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01-19
根据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实施方案,本市将对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具体安排如下:
自2006年1月20日起,向本市牌照客车以及在本市逗留7天以上和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客车(悬挂沪C号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除外)发放“环保标志”,同时开始受理车辆鉴别工作;
各类货运车“环保标志”的发放工作另行通知。
0]Li "Wb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01-19
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确定原则
根据《通知》规定,以下车辆可直接申领“环保标志”:
①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②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所有柴油车;
③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
④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上述各类车辆的上牌日期是指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以下同)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01-19
申领程序
符合以上确定原则的悬挂外省市牌照、来沪超过7天和长期在沪的车辆,请车主凭车辆行驶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缴讫证,按就近原则,到市市政公路部门设立的16个养路费征稽所直接申领“环保标志”。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guj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6-01-19
我是外地牌 我没办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缴讫证怎么办?什么时间开始啊?不办路上有人查吗?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认证码: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