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银行
  • 4456阅读
  • 43回复

[转帖]亲述:撞死人之后 折腾我32天的处理过程

楼层直达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5-12-31
以下是引用submachinegun在2005-12-30 17:24:35的发言:
d`9% :2qE  
d*80eB9P  

也勿盲目批评唐先生在处理事情过程中的一些心态描述。

\fG?j@Qx  

难道应该表扬赞许一番吗?公开刊登出来社会效应是什么?你们的舆论导向是否有问题?不得不让读者怀疑你们的道德观?

?HT +| !4p  

J`/t;xk  

不管是谁的责任,你难道不应该去慰问一下吗?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要是其他人看了你的文章,学得你的精髓,把你的亲人撞死或撞伤,你会怎么想?真应该把你活埋了!

Y*0AS|r!  

居然还有人叫好?!为富不仁!


:E ]Ys  

不知你老人家是个甚么心态,你以旁观者的身份对出事司机一方大加指责人家为富不仁,却闭嘴不提违法行人一方纠集百人要对事主进行讹诈,如果是这个车主因躲闪行人车毁人亡,不知你对此有何评价?我想大概是:谁让你躲闪不及或为何刹车不是特好啊,今年五月一违法女行人在京沈高速横穿导致一凯越车撞向隔离炖冲向对面车道......车子报费,车内一家三口,妻子女儿当场死亡,司机双腿骨折,事后肇事女行人很坦然翩翩离去,幸亏高速路摄头拍下此人并于后来捉住,知道怎么处理吗?罚款50元,,,,,我想你既然以旁观者的身份评价此事那就替双方都想想.如果你是事主你会怎么样!!!!

L9(mY `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30 20:11:51编辑过]
级别: 黄金长老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5-12-31
大家一起顶起来!!!!!!!!!!!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5-12-31
t5t
级别: 新手上路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5-12-31
以下是引用submachinegun在2005-12-30 17:24:35的发言:
x>~.cey  
<Z8^.t)|  

也勿盲目批评唐先生在处理事情过程中的一些心态描述。

B5fF\N^  

难道应该表扬赞许一番吗?公开刊登出来社会效应是什么?你们的舆论导向是否有问题?不得不让读者怀疑你们的道德观?

!`EhVV8u-_  

zCdzxb_h"  

不管是谁的责任,你难道不应该去慰问一下吗?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要是其他人看了你的文章,学得你的精髓,把你的亲人撞死或撞伤,你会怎么想?真应该把你活埋了!

e3b|z.^8  

居然还有人叫好?!为富不仁!


K JX@?1"  

级别: 宝石长老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5-12-31
真的好累
级别: 总版主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5-12-31
以下是引用jj2003pig在2005-12-30 20:08:36的发言:

5{q/z^]  

不知你老人家是个甚么心态,你以旁观者的身份对出事司机一方大加指责人家为富不仁,却闭嘴不提违法行人一方纠集百人要对事主进行讹诈,如果是这个车主因躲闪行人车毁人亡,不知你对此有何评价?我想大概是:谁让你躲闪不及或为何刹车不是特好啊,今年五月一违法女行人在京沈高速横穿导致一凯越车撞向隔离炖冲向对面车道......车子报费,车内一家三口,妻子女儿当场死亡,司机双腿骨折,事后肇事女行人很坦然翩翩离去,幸亏高速路摄头拍下此人并于后来捉住,知道怎么处理吗?罚款50元,,,,,我想你既然以旁观者的身份评价此事那就替双方都想想.如果你是事主你会怎么样!!!!


|u"R(7N*  

0Eu$-)  

更多案例在这里》http://www.dncc.cn/dnccbbs71/dispbbs.asp?boardID=77&ID=8396&page=1 ICbdKgLz  

对于严重违章行人,在国外是会被判作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而国内的专家们只看起一不看其二,不知道不懂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人会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只知道汽车有铁皮就是强者。 liw 9:@+V  

如果你完全按章在机动车专用道行驶、车况良好没有超速,突然蹦出个行人横穿,你根本来不及刹车(要知道刹车性能的最好的民用车100KM制动距离也要37米)把人撞了,你甘心掏50万赔吗?甘心被人活埋吗? c w]>a&d  

但是,如果是在人行横道撞人,不管红灯绿灯,都是你的错,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交通法规本身就规定了经过横道线要减速到20慢行,20的时速是很难撞死人的。 *CY6 a  

无论如何,在中国这个特殊的路况下,不管是在什么样的道路行驶,大家都要特别小心谨慎不可大意。更要杜绝超速。

纷纷万事 直道而行
君阁车友全国QQ群:426784983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5-12-31

是路人乱走出来,如果换了自己做司机的角色,我觉得楼主不是没有人性,换了是谁也会这样的

新会车迷网 http://www.xh-car.net/bbs
QQ:306916 MSN:jess163@hotmail.com
Tel:13686903399
E-Mail:jessjan@163.com
级别: 白龙长老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5-12-31
以下是引用石河子在2005-12-30 22:23:00的发言:

W Y:s gG  


Y)Tl<  

更多案例在这里》http://www.dncc.cn/dnccbbs71/dispbbs.asp?boardID=77&ID=8396&page=1  :gf;}  

对于严重违章行人,在国外是会被判作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而国内的专家们只看起一不看其二,不知道不懂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人会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只知道汽车有铁皮就是强者。
{/|qjkT&W  

如果你完全按章在机动车专用道行驶、车况良好没有超速,突然蹦出个行人横穿,你根本来不及刹车(要知道刹车性能的最好的民用车100KM制动距离也要37米)把人撞了,你甘心掏50万赔吗?甘心被人活埋吗?
@G*.1;jO  

但是,如果是在人行横道撞人,不管红灯绿灯,都是你的错,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交通法规本身就规定了经过横道线要减速到20慢行,20的时速是很难撞死人的。
Z0* %Rq  

无论如何,在中国这个特殊的路况下,不管是在什么样的道路行驶,大家都要特别小心谨慎不可大意。更要杜绝超速。

H l<$a"K7\  

我就算个愤青了 ; Lql_1  

但我希望更多的愤青能冷静、理智的看石河子的这段话 >NM\TLET~  

别道貌岸然或者盲目的批判什么“为富不仁”“道德”等等 {{!Y]\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