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逻辑推理没有错。我就是觉得问题中的那句话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问题。就是27+2=29这个加法,这个加法混淆了大家。其实是中间的一个过程被忽略了。换个方法来想,如果服务生没有贪污这个2元,而是顾客给了服务生这2元的小费。
所以整个罗技推理的目的就是推导出缺少的这一步。
那么我们来看看,首先将顾客作为一个整体来看,
1、顾客给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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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板找还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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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顾客从这5元中抽出2元给服务生作为小费,然后自己留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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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那么顾客总共付出了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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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生手里还是2元,老板手里25元。
这就是整个过程。想想前面那个加法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