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能 量 吸 收 式 方 向 機 柱 ESC-Energy-absorbing Steering Column能 量 吸 收 式 方 向 機 柱 ,當 車 輛 發 生 事 故 尤 其 是 前 面 碰 撞 時 ,人 的 胸 部 及 頭 部 由 於 離 方 向 盤 較 近 ,因 此 很 容 易 就 會 撞 到 方 向 盤 , 甚 至 車 身 撞 擊 潰 縮 之 後 方 向 盤 向 後 擠 壓 ,亦 是 很 容 易 ?及 駕 駛 者 ,因 此 法 規 上 對 於 轉 向 系 統 都 有 安 全 上 的 規 範 ,以 美 國 聯 邦 安 全 法 規 FMVSS為 例 ,對 於 方 向 盤 及 方 向 機 柱 所 組 成 的 轉 向 系 統 ,有 底 下 兩 項 規 定 ,一 為 當 以 假 人 以 15mph(約 25km/h) 的 相 對 速 度 撞 擊 方 向 盤 時 ,於 假 人 的 胸 部 產 生 的 衝 擊 力 ,不 得 大 於 2500磅 (約 1134公 斤 )的 規 定 ,且 當 以 30mph(約 48km/h)實 車 正 面 撞 擊 時 ,此 時 方 向 盤 的 後 移 量 不 得 超 過 5英 吋 (約 12.7cm), 由 此 可 見 轉 向 系 統 乃 是 一 項 非 常 重 要 的 安 全 系 統 ,為 達 到 此 項 法 規 ,方 向 機 柱 必 須 設 計 成 當 承 受 撞 擊 後 可 潰 縮 的 方 式 ,才 能 在 車 輛 承 受 前 面 撞 擊 時 ,駕 駛 人 往 前 撞 擊 到 方 向 盤 時 能 產 生 潰 縮 作 用 來 吸 收 撞 擊 的 能 量 ,將 人 的 碰 撞 傷 害 降 至 最 低 的 安 全 保 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