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细则出台
(目前发现的唯一8座免征地区) iN<(O7B; w::r?.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Fg%36Zd 发布时间:2012-09-19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发〔2012〕64号):office:
`0yb?Nk `: - dl}_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mLJDxh'B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监察厅、财政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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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 }W 2012年9月17日
+Jdm#n?_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
通行费实施工作方案
*(icR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监察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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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4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ReqM|_C 一、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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