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时间:2012-5-18 9:56 编辑:尚薇 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因身体不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觉,第二天下高速时只需40元的高速费要缴纳385元,堪比三星级酒店,而收费名目为“超时费”。不少网友担心这又是一条隐藏的霸王条款。 }3N8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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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记者进行体验式采访。从江西九江上昌九高速,在高速上的庐山服务区休息了12个小时,第二天上午在新祺周收费站下高速,被收费站工作人员告知车辆“超时”,需交“超时费”。 V1j&>-]]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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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江西省内从未有过所谓收取“超时费”的规定,所有收“超时费”的行为都属违法。 R?X9U.A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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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时费”,工作人员解释,按照最低限速要求,没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可宽限3小时左右,但超过这一时限则需按每小时100公里的时速算,收取每小时40元超时费。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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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工作人员称记者所在车辆超出9小时,则需除过路费40元之外,再交“超时费”360元,共需交费400元。记者表示因为不了解规定,能不能少收点。通过10多分钟的交涉,该收费员最终没有收取所谓“超时费”。该工作人员的理由是:记者所在车辆三个月内没有特殊情况,所以这一次超时可以免除。 Y#N'b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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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询问为何无论是收费站、服务区还是沿路都没有相关提醒时,工作人员表示下高速到收费站就自然知道是否超时。并表示,一般私家车超时情况较少,所以不清楚情况的多,但总跑长途运输的货车司机都清楚。“你们在服务区无论如何也要留个证明,没有服务区开的超时费证明,买个早点留张收据也好,这样能证明在服务区呆过。”这位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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