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官员:1.6-2.0排量车尽可能不增税
`|$'g^eCL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9日 11:20 南方都市报 字号:大 中 小
[SVhtrx|% 南都讯“要尽可能地不增加1.6L-2.0L排量小汽车纳税人的税负。”继对车船税法草案征求到近10万条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前日在网络访谈时透露了上述内容。
I>PZYh'.T JB3 "EFv 对 于是否考虑适当下调2.0L排量车的税额,黄建初表示,国家在现阶段调整税制时,重点放在完善税收的收入调节功能,尽可能不增加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 的税收负担。黄建初表示,经过统计,1.6L-2.0L排量的乘用车占乘用车总量的28%,数量较多,而这部分车主多数属于工薪阶层,应考虑尽可能不增加 或者不过多增加他们的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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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b?:0lp 有网友提出,因地方限行政策而限制车辆使用的,为什么不给予税收减免?另外也有部分网友提出,为什么要对节约能源和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kgeV4]zR pd3,pQ 中 央财经大学副教授高萍认为,车船税是保有环节的财产税,这就意味着只要保有车船,就应缴纳车船税,它与车船是否实际使用,使用程度等并没有联系。这与燃油 税多使用汽车多缴税,少使用汽车少缴税不同。车船税是纳税人保有该项资产所需支付的成本,不受使用情况的影响。
).5RPAP eg/<[ A: 高萍表示,部分城市实施的“限行”办法是地方政府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所实行的一种交通管理制度,车船税是通过人大立法的一项税收制度,二者本身并无直接联系。(杨华云) (编辑:志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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