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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遇到了一个“碰瓷”的。我,FATBOY,曾经在某个大保险公司车险部门工作3年,主要从事日常的事故车估价工作,隶属外勤,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无数,人称'小法师'。驾龄不长不短(4年),安全行驶也不算短(16万公里),在上周某一天的晚上遇到了对我来说匪夷所思的经历。 +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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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8时许,我驾车回家途中,刚刚从高架下来回到地面道路时,突然感到一阵口渴,于是习惯性看看所行驶路段旁边并无禁止停车标志,地面的街沿上也无黄黑格子线,经验告诉我,该路段允许临时性停车,正好开了一小段之后,路边有一便利店,于是打开右方向灯,从右边后视镜中看到后面非机动车道上并没有车辆,OK,慢慢的靠进去,靠边停车。车子刹停之后,我开门时还特地注意了一下左后视镜,注意到并无车辆往来,才打开车门,下车进店,这是我为了后车,还特地打开了双跳灯,以防万一。 3935cxT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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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买好饮料之后,在店门口大快朵颐之时,眼睛的余光看到有一团黑影,朝我车子撞过来,速度也不是很快,就听见砰的一声,接着是我车子的警报系统开始启动,撞我车上了。等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男子逆向骑车撞上了我的车头。那个人看到我过去之后,拿出遥控器关闭警报系统查看车况的时候,该男子做出了一个令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举动。他站起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出手机打110了一讲。我当时就感觉有点不对劲,怎么他不看自己的伤势,反而第一个事情就报警了?我也没发话,等他电话完之后,还没有等我说话,他倒是先嚷嚷了起来-“朋友,你别急,车子撞坏了,我来帮你买单负责修理,我人受伤了,你负责我的医药费,现在我已经打了110,有什么事情等警察来了再说。”接着一手不停的揉腹部,一手掏烟,车子也不扶了,站旁边抽烟去了,也不搭理我。我大脑里面第一个反应,遇到传说中“碰瓷”的了。当时,我的经验告诉我不能够移动车辆,如果移动的话,就可能被他恶意污蔑,说我靠边停车时带倒他的,有什么问题等110来了再说。我当时就说“朋友,你怎么骑车的?逆向知道吗?”一边说话,一边我在检查车子的损坏情况。一看也并没有损伤什么(开过的朋友都知道,保险杠磕磕碰碰小事情),就是前保险杠上面有一点擦伤,连前保险杠的外皮都没有破,还有就是一个撞击的痕迹。 #}xPOz7:
神啊,救救我吧!千万要理智清醒,痛骂狠扁可能无济于事. IF3 V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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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想好自己所处的境遇:A、新交法负全责;B、自己有无违规之处;C、对方有无违规之处;D、对方的目的和疏漏;E、快刀斩乱麻,分清利弊。 %ck/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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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何时,旁边围了一大堆的人,这是上海的海派特色之一。当时我还特地看了一下手表北京时间20:08分,20:14警察到了。符合夜间中心城区5分钟出警的要求。来得是一辆两轮摩托车。在等待的时候,我已经把驾驶证、行驶证都准备好了。旁边围观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的纷纷发表议论和看法。在等待警察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基本上把思路和对策都想好了。对方这样做,无法就是为了钱。不然不可能这样。我停车不当,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这是我的软肋,是我的把柄。这点警察肯定要指出,特别是现在新的交通法出来之后,非机动车、行人相对于机动车辆来说都是弱势群体,机动车辆属于强势,就算我无责,对方的人伤我还是要负责的。相对于这点来说,我不如认全责。当场就开调解书的话,我的心理价位是1000元,1000元以上对方就是在讹诈我,我宁愿进去处理,虽然手续繁琐了一些,而且这1000元属于快速处理,保险公司给予全额理赔,当然是建立在我全责的基础之上。 \@HsMV2+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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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能称不上经典的对白:“碰瓷”的,警察,还有我 {b6$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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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警察勘查完现场,开始听取双方陈述,对方的理由无非就是没看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撞上去了。我的理由就是停车买饮料,他撞上我的车子是熄火之后发生的事情。我主动递上了我的两证,警察诧异的朝我看了看,朝我说了句“朋友,熟门熟路嘛,那么你们自己可以开始谈好多少钱了。”我只能朝他苦笑,当时我和对方的对话记录如下: `bJ+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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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朋友,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去医院挂急诊,行的话就可以走了。” X7cq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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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我感觉肋骨痛,骨折了,要去看医生。” 'ie+/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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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大问题,就是难过的话,大家谈个价钱一次性了断拉倒。” dfa^5`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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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不行,我要去挂急诊,里面很疼” <)4>"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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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在旁边插话:“朋友,你如果可以的话,要不这样,双方协商一下,谈个价钱就一次性了断了。免得进事故组处理,大家麻烦。” p({)Z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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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的群众纷纷发言,“哟,这个男人又没什么事情囖,没事的话就可以走了,有什么啦?存心拿钱嘛,敲诈人家,怎么这么不要脸的啦?这个小青年还挺老练的,不知道是做什么工作的”? KtY_m`DY4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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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再次提醒:“朋友,现在大家来该外头还可以谈价钱,进事故组就要烦了,现在一次性了断最清爽,你自己开价钱。可以就OK!”对方看看我,想了一会,对警察说:“我骨折了,我要求进事故组去处理。”警察朝我笑笑:“朋友,没办法了,快速处理不了,只有进事故组了,这样的话我开单子了。”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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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无语,配合警察开具现场调解书,因为我是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面,虽然说该路段允许临时性停车,并且对方是逆向行驶,但是按照新的交通法来说,我承担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的本意是打算认全责的,但是警察这里没通过。特别搞笑的是,开具事故调解书的时候,我掏出来的是驾驶证,对方拿出来的有效证件竟然也是驾驶证,而且还是A照,够可以的。真的是专业选手,有备而来啊! X=Q)R1~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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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给“碰瓷”者的一顿“大餐” [V ~(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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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字,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各执一联,约好明天去某区事故组碰头,警察也把我的行驶证、驾驶证交还给了我。这时我提醒他可以马上去急诊了。他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推着车子慢慢走了。我本来打算当场打120的,后来考虑到为了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还是让他自行解决吧。经验告诉我如果对方真的是骨折的话,第一、不可能象没事一样的,还能够站得住,能够做到面不改色,看他那样也不行。第二、如果感到骨折的话,他会马上去医院,而不可能是拖到明天一早才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不是骨折。而且肯定是急诊,是事发地附近的医院,不可能舍近取远去别的医院。 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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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收好两证,慢腾腾开车回家。到家了,就开始上网查询有关的保险条例、条款,处理过的案例,总结出来几点: +9LIp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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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方肯定是碰瓷,接合其事故后的种种表现,这肯定是勿庸置疑的; 5~ip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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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主责、次责,如果我认定无责,按照新的交通法,行人、非机动车做为弱势,就算无责的话,我也要赔偿对方的医药费,而且这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予报销的,更何况我当时的确是有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存在,所以我认全责,至于主责进去处理的问题,则是当值民警认定的结果,现场出警物损在3万元以下的只适合做现场定责,不适合现场处理,并且对方无法一次性了断; IEj=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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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于明天的事故组调解,我要坚持以我为主,不合理的要求一律不答应; y|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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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针对有可能对方将老伤当作新伤来做,栽赃给我,我会要求其提供拍片的原始数据,这点保险公司会有指定的地方可以帮我看。到底是新伤还是老伤; ~RS^Op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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