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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摘:撞死劫匪 却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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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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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司机撞死抢匪 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 %W$b2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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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ki}Li*)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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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今年5月16日,东莞司机朱某被"飞车党"抢走挂包后驾车追赶抢匪,途中与对方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一名抢匪死亡。日前东莞检方“过失致人死亡”对朱某实施逮捕,朱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引发了业界的争议。 9!_L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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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6月30日报道 遇劫后狂追3公里,老朱驾车撞死一劫匪,这是5月16日发生的事情。昨日,记者从老朱妻子方女士(化名)处获悉,东莞检方已于6月22日批准以“过失致人死亡”对老朱实施逮捕,目前老朱已被警方带走关在东莞第二看守所。 L"?4}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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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死劫匪 AI9=?X<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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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已被批捕 Dl}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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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中午2时,老朱开车到东城温塘西路拿货,就在老朱往车上搬货时,一辆无牌摩托车轰鸣而过,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将老朱背在身上的挂包抢走。老朱马上驾车追赶劫匪。 )L,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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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当时的通报,被抢者老朱在追赶过程中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失控倒地,两名男子坠车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朱某被抢挂包在事故现场被找回,老朱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0L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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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女士告诉记者,出事当天晚上她就和老朱的朋友一起把他保释了出来,“这段时间他一直都在家,直到24日警方通知他过去。”方女士给记者出示了警方给她的一份逮捕通知,通知上写明,东莞市区第一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老朱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执行逮捕,日期为6月22日。 I%ZS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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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玉斌表示,“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规定可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老朱的这个案子应该是属于情节较轻的,如果罪名成立,我估计也就是判3年以下。” 0[SrR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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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or防卫过当? V]A* ' 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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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老朱这样的事情此前已发生过。2008年7月13日,顺德龙女士被3名劫匪砸破车窗抢走装有8万余元现金和票据的手袋,随后龙女士开车追赶过程中将劫匪所骑的摩托车撞倒,致劫匪1死两伤。2009年3月,法院认定龙女士的行为为“正当防卫”。 T6p2=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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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的经历和龙女士有类似的地方,他的行为究竟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记者也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 7F 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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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广: X mX .)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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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逃跑后,事主追赶中再去撞人不恰当 eEG]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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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抢过程中,公民有一个特殊防卫权,但如果劫匪逃跑,事主还去追给别人带来伤害,这就不恰当了。”杨建广认为,老朱的案子还要考量很多细节,“比如他是否就是要去撞人,还是在追的过程中的意外等,这些细节都很重要。” pD>^D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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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广个人不太支持被劫后开车撞劫匪这种做法,“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对事主不再构成伤害,这时再故意去撞人,就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了。”杨建广认为,公民是应该和犯罪分子作斗争,但正当防卫有一个“实时性”,逃跑过程中已不具备这个“实时性”。 E0i_s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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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顺德女司机的案子,杨建广表示,“看上去很相似,但肯定细节上有不同,东莞这单案子关键就在于一些细节,事主本人的口供都很重要。从顺德这单案件的判决来看,东莞这个司机还是‘有希望’的。” ^<e"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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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正沓: ^j2:fJ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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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后逃跑依然是抢劫的延伸,事主应当追 LwU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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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抢后公民应该去追回财产。”陈正沓认为,犯罪分子抢劫后的逃跑过程依然是抢劫的一种延伸,公民无法很快寻求到警方帮助,只能自己去追回财物。“但追的过程中要注意‘度’,不可硬套正当防卫。”陈正沓认为,最好的做法是开车去追,但不要故意去撞,而是用车将劫匪逼停,“如果在逼停过程中劫匪自己翻车,这也属于正当防卫。” NUL~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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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正沓表示,如果在开车追的过程中,劫匪又掏出凶器试图伤害被害人,那么此时被害人开车撞上去也属于正当防卫。具体到老朱的案子,陈正沓认为,东莞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批捕是认为老朱有防卫过当的嫌疑。 . ~|^d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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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玉斌: sox 90o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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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正当防卫有争议 uC;@Y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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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玉斌认为,老朱这件事情要从法律上认定还是有一些法理不太明确的地方。“如果是正在抢劫时司机开车把劫匪拖走致死,毫无疑问是正当防卫。”叶玉斌认为,正当防卫认定的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是否仍在进行当中。 }gn0bC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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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抢劫后开始逃跑时犯罪过程已结束,也有人认为劫匪只要在受害者的视线范围内,这个犯罪的过程仍然在继续。”叶玉斌说。 LSs={RD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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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网友力挺老朱 v3N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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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此前报道有众多网站转载,某网站专门为此做的一项调查有超过12万名网友参与,95.4%的网友认为老朱是为索回财务才追劫匪,属正当防卫,仅3.4%网友认为老朱做法“有点过”。 "OPUG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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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萌生悔意: ff#-US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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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让他们抢走好了 .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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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晚上,记者见到了老朱妻子方女士。方女士告诉记者,她和老朱来莞十几年,两年前老朱贷款做了点小生意,“如果不是这件事,我们的日子还算不错。” A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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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了,我性格很急躁,但他从没对我发过脾气,连孩子都说我是‘红太狼’,爸爸是‘灰太狼’。”方女士说,丈夫从来都是很小心的人,有15年驾龄,从没出过事故,性格很温和。“当时听到这件事,我还不太相信,他不像是这么冲动的人。” AiZFvn[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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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的这辆车刚买不久,主要是用来进货和送货,他当时被劫走的包中有1万多元现金和10万多元的欠条和票据。方女士告诉记者,老朱被保释出来后天天待在家中,完全变了一个人。在老朱还未被逮捕之前,他曾经和妻子说过,“就算不坐牢也可能要赔一笔钱,抢了包生意没法做,赔了这笔钱生意也无法继续,早知道这样当时就让他们抢走好了。”老朱也萌生了悔意。 n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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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下午,方女士前去看守所想见丈夫一面,结果被告知开庭前都不能见,她就给老朱留下了几句话,“老公,你在里面注意身体,我和儿子在家等你平安回来。” _1<'"u#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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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完) U2V^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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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N'I(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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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的行为不仅仅无罪,还应该归属为英雄行为、为民除害! oZgHSR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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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诊断确认,逮捕老朱的检方属于典型的脑子进水症状! _=pWG^a  
I!P4(3skAB  
如果老朱被判有罪,以后遇见歹徒谁还敢挺身而出?! k@yh+v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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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朱被判有罪,就应了古话说的好人没好报!! wjrG7*_Y4v  
@ &pqt6/t  
如果老朱被判有罪,等于官方公开支持歹徒犯罪!! lj4o#^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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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朱被判有罪,诅咒检方全家天天遭遇抢劫!! XogVpkA  
纷纷万事 直道而行
君阁车友全国QQ群:426784983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0-07-01
引用
引用第4楼20090109423于2010-07-01 18:37发表的  : As>_J=8} 3  
抢匪真不长眼,你不会去抢法官啊,一点危险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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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意不错。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0-07-01
抢匪真不长眼,你不会去抢法官啊,一点危险都没有,
级别: 热心会员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10-07-01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了, RHmgD;7`  
不追 钱没有了,逮不着罪犯,国家不会有损失!损失的是个人,这个情况国家的法律就没有作用的 Wr<j!>J6Ki  
但是追了,发生这样的事情,法律可以用在自己身上! tz5e"+Tz  
这个就是国家的法律!不知道是漏洞还是怎么的。。。。 @LS@c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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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会故意给撞死,那种人死了,国家应该感谢我们的!!!
级别: 白龙长老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10-07-01
强烈支持老朱。中国的法律现在不知是为谁主持公道?
一直想,
带着老婆和孩子;
开着壮实的擎天阁;
跑遍CHINA"的新西兰!
级别: 进取会员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10-07-01
死了活该,中国的法律真是狂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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