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久前终审裁决了一起农村未成年人系列强奸轮奸案———包头市九原区莎木佳镇23名青少年(年龄最大者不满19岁、最小者14岁)三五成群纠集起来轮奸在校女中学生,一年内肆无忌惮作案19起,先后有16名未成年女学生受害,有的多次遭受摧残。
案发后,除3人在逃,2人参与但没实施强奸,2人年龄小不够起诉送交家长管教外,1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送上法庭。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3人被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15年。
■自杀事件牵出轮奸案
2003年6月18日下午,包头市第11中学两名初二女学生放学后走到校外巷口附近被几个青少年拦截,并被诱骗和胁迫到当地莎木佳村一所空院内,10名青少年分成两组将这两名女生分别在两间空房内轮奸。作案后,直到次日凌晨才放她们离开。其中一名女生痛苦至极,在回家的路上买了一瓶安眠药,回到位于莎木佳镇黑麻板村的家中后,便服下整瓶药想一死了之,幸被家人发现,送往医院抢救。6月19日下午,她的母亲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包头市九原区警方接警后感到案情重大,立即组成专案组进行调查。案发后,当地群众反响强烈,有女儿上学的家长更是担心,不敢让孩子上学,一时间莎木佳地区人心惶惶。
■23人中只有两人满18岁
6月20日,警方将莎木佳地区一无业青年犯罪嫌疑人张兴旺(1983年生)拘捕。他交代了6月18日晚伙同本村吕某等10人劫持并轮奸两名女生的犯罪事实。这10人中,最大的1984年出生,最小的1989年出生。
警方进一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吕伟、郜某等人自2002年夏天以来,先后纠集23人,在包头市九原区莎木佳村一带作案19起,强奸轮奸包头市第11中学在校女学生16人。这些罪犯中只有两人分别满18、19周岁,其余全部是未成年人,而且还包括3名在校男学生。
■受害人均为优秀女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23名犯罪青少年大部分是辍学学生,平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当地群众对这些“混混”也惧怕三分。从2002年开始,他们经常纠集在一起看黄色影碟,并采用威胁、诱骗和恐吓等手段,专找漂亮而且各方面都出色的在校女中学生施行轮奸。
包头市检察院检察员陈明明告诉记者,罪犯们法律意识的缺失到了令人惊讶的程度,交代完罪行后,竟提出:“都交代清楚了,也关了这么长时间了,该放我们出去了吧。”
据了解,案件侦破后,当地东园派出所所长、11中校长、九原区副区长、教育局副局长、公安局副局长等相关责任人受到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