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都是保险公司赔!也就是说,钱花的是别人的,时间可是自己的!
而且,出了小事故还影响咱们全北京的交通状况!
所以啊,建议大家都找警察阿姨另两张那个快速处理单!
下面放出细则,供大家参考!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细则
下列情形先挪车后报警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下列情形不挪车立即报警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下列情形一方负全责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