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车内乘客做内鬼
据几名出租车司机反映,他们所遇到的几起“假撞诈骗案”,多为车内乘客作内应,在乘客选定的某路段准备停车或减速时突然出现行人、骑自行车者或骑摩托车者,然后其“应声倒地”。最后,这些“诈骗者”的同伙还一涌而上恐吓司机,要求司机“赔钱”。如果司机不肯就范,他们甚至会用报警的形式让交警拖走司机的出租车。一些司机为了省事往往愿意私了,让“假撞者”屡屡得手。
特征时间多选在晚上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塘厦地区活跃着的“假撞”团伙,以河南、四川等人居多,日常多以老乡等地域性单位为合作方式,时间则多选晚上。在诈骗过程中金额依据被撞人的情况而定,行人被撞多为几百元,骑自行车被撞则为1000元左右,骑摩托车被撞可能就是1500~2000元之间。
各方说法司机“新规给诈骗者可乘之机”
不少司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交警部门不扣车,或者不完全按照新交通法规定处理,“假撞”的“诈骗”者就会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
根据新交通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但是多数“假撞”事件很难有确凿的证据,因此面对这样的法规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许多出租车司机宁愿“私了”而不愿被扣车。
交管“发现疑似假撞可别私了”
近日,记者致电东莞市区交管部门及塘厦镇交警中队的有关工作人员,他们表示:“‘假撞’这种事,很多交警在工作中都发现过不止一次。但如果缺少有力的证据,例如录像资料等,警方很难给予‘假撞’者有力的打击。”
塘厦镇交警中队的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假撞”其实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少驾驶员都曾有此经历。但在塘厦镇这种情况并不突出。今年5月新《交通法》实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中的条款开始琢磨“生财之道”。这半年来,当地每个交警大队几乎都曾遇到过“疑似假撞”的事故,有些事故虽然明显可疑,但由于很难找到当事一方故意撞车的证据,最后只能按照行人负有事故部分责任来判定机动车的赔偿数额。
因此,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在行驶中如遇可疑的交通事故,切不可轻易私了。按规定,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驾驶员此时应首先留下目击证人,及时拨打“122”或找巡逻交警处理。另外,司机也可以报警,千万不要图省事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