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消息,瑞星公司就近期某媒体的报道,发表声明。 Tj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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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声明全文: |L*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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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学武编造假新闻 恶意诽谤瑞星公司 oQE_?">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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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王学武在媒体上以“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为题的文章中,大量歪曲捏造事实、颠倒黑白,肆意损毁瑞星公司的声誉,给瑞星公司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瑞星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Z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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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瑞星工作过的王学武和瑞星的恩怨由来已久。1991年至1994年,时任《中国电子报》记者的王学武被聘为瑞星公司顾问,负责在瑞星开新闻发布会时邀请记者。1995年底,王学武接受瑞星公司邀请出任瑞星公司总经理。由于不善经营,在一年时间内赔光公司帐上所有的钱,还欠下十几万元广告费,遂自动离职。1998年,王学武看到瑞星公司又开始起死回生,心理不平衡,于是向瑞星公司勒索,并扬言:“不拿个3-50万,我就毁了你们瑞星公司。”由于当时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拿出这么多现金,只有好言相劝,并答应有钱时再给。同时考虑到王学武毕竟在瑞星工作过的原因,所以公司当时并未向司法机关报案! jL[I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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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底,瑞星公司有了盈利后,根据王学武的要求瑞星公司向其支付了35万元人民币现金。付钱的当天,王学武和其妻子于雅琴来瑞星公司拿走了35万元人民币现金,公司并请王学武、于雅琴夫妇在当时的中关村颐宾楼吃饭。席间,王学武表示:“我和瑞星公司两清了。” _Wkc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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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不久,时任瑞星公司总经理的刘旭为了宣传公司产品,再次请王学武帮忙。王学武提出请记者开发布会要付给他个人10万元人民币现金,其他费用单算。刘旭答应了。此后,王学武为瑞星搞了多次新闻发布会,每次开会前刘旭或当时瑞星副总田亚葵都把10万人民币现金送到王学武家里。此后不久,王学武就在北京海淀魏公村韦伯豪公寓购置了豪宅。王学武做为国家报刊的记者,属于国家公务人员,每次收取刘旭给的巨额现金本身就是受贿行为。 9<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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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时任瑞星公司总经理的刘旭由于没有完成对公司董事会的承诺,并造成公司连续4个月的亏损,已经安排好的香港上市被迫取消,因此刘旭与公司董事会产生严重冲突,被迫辞职。 {4q: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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