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等问题,听取地方政府和价格、财政、交通部门意见。 !FG%2L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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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约请了税务总局、中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部门参加。 o<VP'F{p
看来这次真的要加税了!象我这种多跑的人是很不合算的!哎!妈的!我还是情愿加养路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