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叶 通讯员 蒋佑慧)开车的人大都敬畏两种“眼睛”:一种是路面执勤交警的犀利锐眼,另一种便是“高高在上”对路面一览无遗的火眼金睛——监控和电子警察。后者凭借其敏锐和相对隐蔽的特性,约束着更多开车人的行为。 D8xE"6T>
为使更多交通参与者更好地配合交通管理,减少违法行为,增加执法透明度,日前,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通过本报向社会陆续分批公布全市现有170个路面监控设施和固定地点的电子警察设施。据了解,这是我市交管部门首次正式对外公布道路监控点。 ep`8L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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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个监控分三批公布 !wK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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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170个监控点和电子警察,本刊将分三批公布:第一批公布岛内59个监控及固定式电子警察地点,其余监控将分两批陆续择期公布。 b`cH.v
据了解,岛内59个监控按功能区分主要有三种类型(地点详见附图、附表)。第一种是电视监控,共有54个(BRT施工路段监控除外)。电视监控由交警进行手动操作,可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记录。第二种是闯红灯电子警察,分别安装在两个路口,共4套。电子警察可自动抓拍闯红灯违法行为。第三种是超速电子警察,可自动抓拍超速违法行为,安装在环岛路,有1套。 SpEu>9g&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出于对治安防范保密性等方面考虑,在本次公布安装地点的道路电子监控设备中,不含在非主干道上安装的治安防控类监控设备(不用于或极少用于道路交通非现场执法)。 ? fM_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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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是一种善意提醒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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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是为了公正与公平。但在我市道路交通管理者看来,公开,其实更是一种善意的提醒。 <bh!wf6;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表示,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而是通过执法约束的方式,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最终目的还是追求“安全”和“秩序”。因此,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希望通过此次公布,善意地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在行车中自我约束、规范驾驶,确保文明、安全行车。 ;n/0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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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网络将更加完善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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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2004年起,加大非现场执法的力度,除路面监控设施外,陆续增加了闯红灯、超速电子警察设施,仅去年,我市就新设38套超速电子警察系统和10套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非现场执法力度不断加大,道路监控和电子警察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了解,我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仍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子监控设备的投入,逐步完善电子监控网络,为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防范提供良好保障。 ge$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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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梁鹭生: G"nGaFT~
监控再多毕竟是有限的 N2$u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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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的发展给管理工作者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目前,全市的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均超过50万,上路的新手越来越多,而且,这些数字还将继续快速增长。在目前这样的大建设,大发展,大压力下,更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安全行车,提高法规意识,自觉遵守法规,减少违法行为,从而预防交通事故。通过此次监控公布,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在行车中养成自觉的、不需监控的良好交通习惯。倘能如此,对自己、对他人,对整个城市良好交通环境的形成,对整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善莫大焉! 0ar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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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文明、规范行车既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更是对自己的一种肯定。电子监控设备再多,毕竟是有限的。其实,每一名交通参与者的身边,都有无数双行人、驾驶人的眼睛在“监控”着,当然,也包括你自己…… ,qT+Vq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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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应用电子监控设备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 r6vI6|1
其一,监控道路交通动态,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路面突发状况提供保障。利用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握和了解道路通行状况,有利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时调配警力,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疏导道路交通,缓解交通拥堵。 '&/~Sh$%
其二,记录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为非现场执法提供证据。利用电子监控设备,通过摄录、抓拍等科技手段进行非现场执法,可以成为交警执法工作的有力补充,能够有效增强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威慑,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着积极作用。据统计,我市2007年非现场执法数约占交通违法处罚总数的65%。 :9f 9Z7M
其三,治安防控以及追踪肇事逃逸车辆等相关作用。作为治安防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电子监控设备在维护我市治安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具有记录交通事故过程、追踪肇事逃逸车辆等其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