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即使时间流逝,洗涤旧迹,那场距今只有一周的闻涛路马6车祸,还在人们心底留着淡淡的血色和悲哀。然而,昨天又有一起车祸,让人瞠目结舌。
昨天上午,一辆车牌为浙A569G9的黑色轿车在高速行驶中犹如飞机起飞一般跃起,最终在一根路灯柱下被撞成两截。车上两人当场死亡。
而让人吃惊的是,车上的两个年轻人并不是车主。他们是4S店的工作人员,当时正在这条路上试车。
与闻涛路马6车祸相同的是,这辆车子出事的时候也超速了。
事故现场让人唏嘘
车子快得像飞机起飞
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
昨天上午,在光明路(即紫荆花路北口)路口施工的洪先生,正带着班上的工人们忙活。大约10点半,路上“嗖”地一声,由南往北开过去一辆黑色小轿车。
“开得太快了,很吓人。车速搞不好都有140码了。所以是什么车,车上坐了什么人一下子还没看清楚。”洪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几个还嘟囔了一句:没事开这么快干嘛。”
就在这个时候,车子蹿上了一座公路桥。“大概是速度太快了,桥面又有一点拱起,车子开上去后,就像飞机起飞一样,好像有了一股升力,把车子抬起来,离开地面有一米多高,然后又落了下来,继续以很快的速度往前开。我的感觉是,这辆车子当时已经有点失控了。”洪先生说。
车子又往前冲了100多米,中间还和一辆没有上牌照的绿色萨博车头刮擦了一下,然后经过马路中间一块有点凹陷的路面时,又蹦了起来。
车子彻底失控,偏向右边人行道上,撞倒一个消防栓和一棵行道树后,砸在了路边的电灯柱上。
“撞击的声音很响,消防栓里的水一下就喷了出来,有四五米高。我看出了事故,心想坏了,赶忙跑了过去,打了报警电话。”洪先生回忆说。
黑色轿车被撞成两截
黑车轿车遭遇连环撞后,断成了两截。
后半段还留在电灯柱前不远,前半段已经在几米开外,地面上还散落着车辆撞毁后散落的各种零件,以及车上的一些资料。在路旁的栏杆边,还留着一只黑色的运动鞋,样式很年轻。
被撞断的行道树,树干树枝满地都是,消防栓也被连根拔起,飞出一米多远。而在电灯柱上,离地一米多高的地方,还留着很明显的金属擦痕。
在车来的方向,还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黑色的轮胎印。车子从路中间双黄线的位置向右偏过来,并在这过程中踩下了刹车,但最终还是没能控制住车子,撞上了路边的设施。
洪先生说:“我们跑到跟前时,发现车子竟然已经断成了两截。司机还卡在车上,已经没气了。副驾驶座上的一个人,摔出去躺在人行道上,开始还有点气,但只过了几分钟,救护车赶过来后,一检查已经不行了。那两个人都很年轻的,真是太可惜了。”
另一位目击者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在离撞车地点不远处的马路对面。“出事的轿车就像“飞”过来一样,不知道是失控了,还是为了躲避路边其他车辆,突然向右偏了过去,我还听到‘吱’的一声很响的刹车声。车子撞到路边设施后,还斜着飞了起来,车顶撞上了电灯柱,然后就从中间断开了。”
员工高速试车出事故
车上两个死者的打扮,让围观的人有些意外。
洪先生告诉记者:“那两个人穿着一个样式的工作服,其中一个胸前的牌子上,还写着‘车间调度’的字样。”
陈先生猜测说,这两个年轻人应该是附近一家修车店的工作人员,他们可能是来试车的。
“这条路比较宽敞,平时没什么车,行人也不多。所以会有人在这里试车。”陈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还看到,警方处理现场之后,一些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开车取走了现场遗留的一些事故车零件。
经记者事后核实,车上两人的确供职于古墩路上的一家4S店。车上两个年轻人,一个出生于1987年,一个出生于1988年。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那家4S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名车祸中的死者都是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位姓许,一位姓林。
工作人员说,出事的车子是客户送来保养的。因为车主说刹车有一点抖动,两名工作人员就开出去试车了。“谁也不想出这样的事,善后工作我们会尽力做好的。”工作人员表示。
车子并没有什么问题
在一片狼藉的车祸现场,记者还找到了一张“移动电话业务受理清单”。据清单显示,一位“朱×建”的用户办理过手机卡补卡业务,上面还留有他的手机号码。
“我就是车主。”昨天下午1点31分,记者与朱先生取得联系后,他很快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现场我没有去过,因此也不知道车祸情况怎样,车被撞成什么样了?”朱先生焦急地询问记者。
朱先生说,这辆车子是他去年10月份左右购买的,办理了各项保险。因为昨天是周末,他上午9点多把车开到4S店去做正常保养,车子并没有什么问题。交给4S店工作人员之后,他就休息去了。
朱先生说,就在记者给他打电话的10多分钟前,4S店的一位经理才告诉他,车子在外面出事了。
朱先生表示,4S店的员工驾车外出的事,事发前他一直不知道。
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记者再次联系朱先生时,他表示正在4S店配合交警部门作笔录。至于后面的事情如何处理,朱先生说自己还没有考虑清楚。
断成两截的轿车
吊车处理现场
4S店
须承担车主损失
“车主可向4S店索赔损失。”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吴报建律师对此分析说,车主保养车辆时将车交给4S店,双方构成保养(保管养护)合同关系。至于4S店员工是私自驾车外出,还是因工作需要,都不影响4S店对外责任承担。
吴报建说,除了车主与4S店之外,这起事故还存在其他多重法律关系,如车主与保险公司、车主与本次事故的其他责任方,两位死亡的4S店员工与本次事故的其他责任方,及死亡员工与4S店之间等。
“如何区分相互间的责任,需要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后才能具体确定。”吴报建说。
记者从有关部门还了解到,光明路原为紫荆花路北口的延伸段,小车限速为60码。但实际上,这条路目前还没有全部贯通,也就是说,这段道路还不允许车辆驶入。
但是,周围一些工人告诉记者,平时进这条路的车还不少,包括一些教练车也会在这里行驶。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目前的路况,他们打算暂时作封道处理。
另有消息称,事发后,轿车的车速表显示为95码左右。
有关事故的具体原因,交警还在进一步调查。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08/03/24/009336761.shtml
[此帖子已经被作者于[lastedittime]1206327894[/lastedittime]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