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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20辆轿车低速围堵悍马车续:5名马6车友被处罚

楼层直达
级别: 总版主
晨报记者杨育才

  昨天下午,江苏淮安警方结束对“马6”车队夹阻“悍马”车事件的调查,并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处罚———“马6”车友会的一名会员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200元罚款,其他4名驾驶人分别被罚款200元、记3分。另外,对“马6”和“悍马”车非法使用警报器、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按属地管辖原则,由车辆所在地公安交巡警部门依法处理。

  “马6”车友“悍马”车主皆受罚

  昨天下午,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晨报记者透露了事件经过。经调查,8月18日,南京“马6”车友会组织19辆车赴 RE"}+D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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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游,车队行至宁连高速公路淮安境内230公里附近,一辆“马6”车驾驶人因对在其后行驶的一辆常州籍的“ O _1}LS!  
悍马
”车超车不满,故意降低车速,随后又有4辆“马6”车将“悍马”夹阻在中间低速行进,车辆行驶速度降至30公里左右,整个夹阻过程持续了3至4分钟。

  淮安警方调查取证后认为,该事件中“马6”车队有关车辆涉嫌非法拦截交通工具,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淮安警方作出对其中1名驾驶人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200元罚款的处罚,对其他4名驾驶人分别作出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其他非法使用警报器、非法改装车辆的有关当事人,按属地管辖原则,由车辆所在地公安交巡警部门依法处理。

  “悍马”车主也受到了常州警方的相应处理。针对“悍马”车主擅自安装并使用警报器的行为,常州市天宁交警支队对车主高先生处以相应罚款,并责令其主动拆除并上缴警报器。

  网络指责已影响涉事车友生活

  昨天,南京“马6”车友会版主“阿祥”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收到交管局的处罚通知,并接受相应处罚。“阿祥”回忆说,8月29日,所有参与事件的“马6”车友都接受了江苏省公安厅调查组的调查。截至昨天下午,所有被改装过的“马6”车都已经按照车管所的规定进行恢复,并通过了车管所检测线的检查。

  “阿祥”还告诉记者,南京“马6”车友会一共有200多名会员,作为车友会的负责人,他会吸取这次事件的教训,加强车友会的管理。针对网络上的指责、谩骂以及公开车友个人隐私的行为,“阿祥”告诉记者:“一些网民的行为给车友带来很大影响,一位车友因此从单位辞职,还有女车友因压力过大生病住院。”“阿祥”同时表示,车友会已经通过公证处对发布车友个人信息的网站作了公证保全,并将很快会向这些网站发去律师函。

纷纷万事 直道而行
君阁车友全国QQ群:426784983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7-09-07
以下是引用小小汽车在2007-9-6 15:40:15的发言:

没错!
谁爱围谁就围谁,谁爱被围就被围,关我鸟事。
反正我也不会嚣张到被人围,也不会嚣张到去围人。

胡兄是南京人.

所以说关他的小鸡的事.

。。。。。。。。。升级为~~一级~~技~~工
另..如有那位车友开SS..在4S或有什么技术问题要厂家帮手的..可以论坛信息给我一下...或者能帮到手
级别: 宝石长老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7-09-06
以下是引用胡作非在2007-9-6 10:34:51的发言:

我要说,关我鸟事

没错!
谁爱围谁就围谁,谁爱被围就被围,关我鸟事。
反正我也不会嚣张到被人围,也不会嚣张到去围人。

级别: 禁止发言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7-09-06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级别: 禁止发言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7-09-06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7-09-06
以下是引用gulaohu008在2007-9-6 8:52:00的发言:

楼上二位说的都不错。

本人在法律部门工作,单就这件事来说,可以说是各自都是罪有应得(包括论坛)。

先把嚣张不嚣张放到一边,这些行为均有过火之处。

如果我当时要是开着H马,我肯定要把这几辆马六撞翻天(不是气话),完事等警察来,理由很简单:他们在围追堵截,本人以为是想打劫,人身受到威胁。这个理由也不牵强吧。(国外有类似的例子)

论坛是个好东西,给人们提供了一个网上交流的平台,但是现在论坛管理混乱,正如楼上所说随便是谁都可以注册一个用户,任意发表言论,同时作为管理人员又有几个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各位别生气)

每个论坛上都注明了严禁发这个发那个,可是有些论坛真的有这些有那些个不当的言论,而作为管理人员却不能及时制止。

说实在的一些人的素质并不比这些开马六的强哪儿去,“阿祥”发律师函我看也是在维权,官司打成打不成就看他们掌握的证据是否确凿了,本人认为该这么办!

嘿嘿.

DNCC绝对是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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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09-06

我要说,关我鸟事

级别: 青铜长老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9-06

楼上二位说的都不错。

本人在法律部门工作,单就这件事来说,可以说是各自都是罪有应得(包括论坛)。

先把嚣张不嚣张放到一边,这些行为均有过火之处。

如果我当时要是开着H马,我肯定要把这几辆马六撞翻天(不是气话),完事等警察来,理由很简单:他们在围追堵截,本人以为是想打劫,人身受到威胁。这个理由也不牵强吧。(国外有类似的例子)

论坛是个好东西,给人们提供了一个网上交流的平台,但是现在论坛管理混乱,正如楼上所说随便是谁都可以注册一个用户,任意发表言论,同时作为管理人员又有几个能够做到尽职尽责?(各位别生气)

每个论坛上都注明了严禁发这个发那个,可是有些论坛真的有这些有那些个不当的言论,而作为管理人员却不能及时制止。

说实在的一些人的素质并不比这些开马六的强哪儿去,“阿祥”发律师函我看也是在维权,官司打成打不成就看他们掌握的证据是否确凿了,本人认为该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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