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春交警统一规定,汽车停车要车头朝外,也就是车头指着马路。
我不知道这个规定是出于实用、美观所考虑——问一句,难道车头统一朝外就会让市容美观?还是出于安全的考虑才出台的。总之,无论其初衷是什么,我都觉得其多少有些刻板,甚至可以说是被错误的生搬硬套了。
正确的停车方式应该是——停车后,车头应指向你离去路径的方向。
而这样做,很多时候需要停车时候尾入车位。这样停车的好处是,可以直接开车离去,方便快速,视线也好,减少事故几率。
可能很多国人开车喜欢图方便,停车时候看见车位就,直接“正着扎入”车位——如果这个车位前后方向都能自由进出,那么,可以说无论你是“开入”还是“尾入”都可以。而我们清楚如此方便的双向进出的车位,在日益拥挤的都市停车场里似乎太难见到了,更多的停车位都是“只能从一个方向进入和离去”的。而对于此种车位,如果像本段开头所说的那样正着开入停车,当离去的时候,就势必要倒车出去,而此时如果过来一个汽车,极其危险——尤其是当你刚办完什么事情或者参加完饭局,很可能注意力也并不集中……
所以,可以说“倒入位,正开出”是非常科学合理的入位方式。
仔细想想我们就能明白,“停车后车头应指向你离去路径的方向”和“停车车头一律朝马路”是多么明显不同的两个概念啊!
就拿长春来说,在建设街上,“停车车头一律朝马路”就非常合理,因为路边石(俗称马路牙子)的高度不高,车离去的时候可以直接下路。此时“停车后车头应指向你离去路径的方向”和“停车车头一律朝马路”是相同的。而如果换了其他路边石很高的马路(比如自由大路),或者车位层次十分复杂的停车场,你再刻板的要求车头都得一律朝马路,就显得十分不合理了。此时进入停车场,为了“一律朝马路”,可能有的车可能需要尾入车位,有的车可能需要必须开入车位……而走的时候有的是直接开走,有的是往出费劲的围……导致场面极其混乱!“停车车头一律朝马路”导致了很多车主“停车后车头不能应指向所要离去路径的方向”!可以说,正是这条貌似科学,其实及其不科学的规定,导致自由大路上很多饭店的停车场里面的车的停放方式都很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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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也正是这条“一律朝马路”的规定,让很多本能多停几辆车的车位,最后不得不只能停一辆车——比如马路是南北向,而这个车位如果南北向停车能停两辆,换了必须和朝马路就只能听一辆了,这更是资源的浪费!
另外“一律朝马路”有时候也让司机无所适从,最明显的,如果这个停车场的位置是在两条马路夹角里呢?你以哪条马路为准?可能你说里距离近的,那我问了如果两边距离一样呢?而且这种情况太常见了!——要知道在长春车头不朝外交警会给你贴罚单的!这时候你让我怎么办?
在崇尚科学和人文关怀的今天,这种机械的硬性规定的诞生,只能说明我们的规定制定者对先进事物的领悟和思考还远远不够!
所以,希望广大交警朋友,能早点明白“停车后车头应指向你离去路径的方向”和“停车车头一律朝马路”是明显不同的两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