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涛滔在2007-1-8 15:22:10的发言:
这种解释比较附会牵强,还有其他吗?
少儿时期,跟老师习柳体,月过经年,至数个春秋,后,老师大吼曰:书理常道,颜筋柳骨,尔习书已多年,尽得柳肉,滚,以后不可说是习过柳体的.
无奈,予深为中国书法艺术之迷惹,于是不弃不舍,楷书不成,偶再习隶书,字贴甚少,搜索半天,才得一曹全碑拓本,于是一路猛摹,后终于敢写在纸上,拿给老师看,老师又大吼曰:书理常道,曹全碑在汉隶中独树一帜,娟秀清丽,结体扁平匀称,舒展超逸,风致翩翩,笔画正行,长短兼备,而尔书之物,如东施之做作,裙带缠绕而不得分解,长短不齐而歪身斜肩,多年前已断论你不是可塑之材,得无疑问乎?!
偶怒啦,于是,放规矩于千里之外,专拣猛料啃,决定单挑大小二王.
一晃又是数年,已是高二年级啦,带书作再去见老师,老师看过后说:二王之神俊飘逸,让你这一学,变成了一堆无根基的拂柳飞纱,全无底气,去吧,去学理科吧!或许只写阿拉伯数字更适合你........
偶再也不敢乱来啦,也没有再试过,所以,至今写的字还尽是女人气!
这样总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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