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休假等问题将有说法。今天下午,北京市奥运立法协调工作会议召开,我市第一批奥运立法项目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会议对第一批奥运立法项目中需要研究解决的65项问题分为五类,
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方式,并对相关的立法工作进行了部署。这五类问题为本市地
方立法权限内事项、需要中央协调的事项、需要市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或者具体工作方案的事项(不需要专门立法)、按本市现行规定可以正常开展工作的事项(不需要专门立法)和其他事项。
第一批奥运立法涉及的65项问题中,在本市权限内进行地方立法的有11项,将尽快启动调研、起草工作,补充到2006年市政府立法计划,或者列入2007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如志愿者条例、安保检验检测等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奥运放假、车辆限行等问题不需要另行专门立法,将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有关部门执法规范性文件解决。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入境等问题需与中央协调 涉及中央事权的14项将报请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这些问题包括“奥运会期间机场开设专用通道问题”、“传染病染病人员(包括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入境问题”等。
我国法律规定,包括HIV阳性在内的四种疾病染病人员不得入境,这与申办奥运时的承诺有矛盾。如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可以入境,那么其他有课是否可以采取同样的标准对待。这些问题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相关规定才能解决。
奥运期间可能劝返部分流动人口 奥运期间,对现有流动人口可能采取三种管理方式:
一、主要从事城市基础建设项目施工的
农民工,在奥运会期间预计有100万人(仅计算建筑业),对这部分人了由建委协调施工企业整建制劝返回乡。
二、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央十九部委联合发文为依据,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救助。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现问题较为严重的低端行业的管理和规范,如废品收购、小美容美发等,在奥运期间这一部分流动人口有可能需要离京。
其中,第三种方式需要进行制定本市规范性文件。
奥运期间可能限制外地人员进京 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可以发布通告,限制进京人员数量,如进京人员需出具县级以上证明等,从根本上控制流动人口。这种方式也需要制定本市的规范性文件。
奥运期间的进京人员大题分为两种情况:一为正常进京人员,如出差、旅游、探亲访友;二为非正常进京人员,如流浪乞讨人员等。无论对哪部分进京人员实施控制,都需要其他省市的支持与配合。因此,奥运立法协调小组建议就此请示国务院法制办。
市区及奥运场馆周边车辆限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限根据需要进行交通管制。在奥运会期间,可能提前由市公交通管理局发布交通管制公告。公告内容主要涉及:
五环路以内,开幕式及比赛期间,机动车单双号出行;扩大货运机动车禁行范围;奥运会场馆周边的部分道路实行禁行、限行措施;划设奥运专用路线道路并制定使用规范;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的应急措施。
此公告内容目前已开始起草,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起草工作。
限制外地车辆进京 奥运会期间,有必要限制部分外埠车辆进京,将由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加强车辆进京证管理,提高外地车的进京条件,对未取得进京证的车辆进入北京市区的,按照违反禁行规定处理。
奥运会期间休假集中倒休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对于部分非连续生产企业可以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调整工作时间,奥运会期间集中放假,以奥运会之前或者之后的工作时间折抵集中休息时间。这种放假方式不涉及工资问题,但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不是所有企业都要在奥运会期间放假,商业等服务业企业可能还要加班;
放假期限如以奥运会的16天为限,企业可以合理安排倒休;如加上残奥会的时间,则很难在一年内安排倒休,具体时间还需与奥组委与市劳动局共同研究提出建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放假,可以由各机关在保障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
奥林匹克文化广场将作为观看奥运的公共广场
从奥运会开始到结束期间,奥林匹克文化广场将设立大屏幕供公众共同观看比赛,其周边要设立餐饮服务零售等配套设施。协调小组建议由奥组委牵头起草,由市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政府及部门的管理职责等问题。
体育场也将禁烟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只将体育馆列为禁烟区,而体育场并没有列为禁烟区。根据国际奥委会与世界卫生组织签订的无烟奥运协议,奥运会期间也将把体育场列为禁烟区,同时还要尽可能扩大禁烟场所的范围。
公共场所可能实行双语标识标准 市外办已组织研究公众场所双语标识的标准,拟申请列为北京地方标准。根据标准,在2007年年底前把可见的标牌更换完毕。
千万人享受赛时城市公交免费服务 按照举办奥运会的惯例和我国申奥承诺,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注册媒体、志愿者享受免费公共服务,持票观众凭票享受当日的免费公交服务。预计奥运会期间将有近千万人次享受免费公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