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2月购买了一辆新车,对于车内冲鼻的异味,在经销商“新车有点味道是正常的”解释下并未多留意。数天后,查阅了相关资料的我先生再也坐不住了,将新车送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进行车内空气质量检测。
由于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汽车室内污染物控制的合格标准,检测机构只能参照国家强制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测试。结果显示,车内的甲醛、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含量大大超出参照标准。据悉,过量甲醛有致癌作用,重度苯中毒可导致兴奋、呕吐、肺气肿、皮肤起红斑、点状出血,持续则可因呼吸麻痹而导致神志丧失和死亡。
拿到结果的我又马不停蹄地将新车送去做了有害物质降解处理。但经过如此一番折腾,我还是放弃了“向厂家讨个说法”,“又不是只有我这一辆车有问题,我真没有精力再折腾下去了。再说能讨到说法吗?北京死于白血病的那个倒霉司机都没有打赢官司,我这小打小闹的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