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定于2006年9月7日19:30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海峡长虹”焰火晚会,为确保晚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2006年9月7日18:30起,环岛路的会展南路口至吕岭路口段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2006年9月7日18:30起,从莲前东路驶往环岛路厦门大学方向的车辆(公交车、中巴、的士除外)右转进入文兴东路——会展南2路——环岛路行驶;从莲前东路驶往国际会展中心的社会车辆,直接进入会展西路——会展南路——会展1号路——会展一号停车场或会展二号停车场;从环岛路厦大方向驶往国际会展中心的社会车辆和中巴、的士改往云顶隧道——莲前东路通行;从环岛路厦大方向驶往国际会展中心的公交车路线不变;禁止机动车辆从环岛路五缘湾大桥往国际会展中心方向行驶;禁止机动车辆从吕岭路前埔东路口往环岛路方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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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焰火燃放期间,观众自驾的非机动车、摩托车停放在环岛路观光车道或莲前东路非机动车道。
焰火晚会结束后,将根据现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适时恢复上述路段道路交通。
为进一步繁荣老城区,激活中山路商业氛围,根据市城管办专题会议纪要(〔2006〕19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中山路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06年9月8日起,每日8:00-23:00,中山路的思明南路口至鹭江道路口段设为步行街,禁止车辆通行。
二、自2006年9月8日,每日8:00-23:00,禁止车辆从太平路、水仙路、大中路、镇邦路、升平路、海后路往中山路行驶。
三、自2006年9月8日起,定安路的太平路口至思明南路口段禁止摆摊设点和停放车辆,设为消防通道。
管制期间带来的交通不便,请广大市民、驾驶人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