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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的嘲弄

楼层直达
级别: 荣誉会员

技术发达,让不少艺术变成娱乐。少数专业天才和幸运儿垄断的领域变成平民百姓的乐园。眼前就有两个例子。摄影和唱歌。摄影普及有赖数码相机;唱歌普及有赖卡拉ok。


结果网上的摄影大家多如过江之鲫,一直看到翻胃。···别人拍过的东西,自己便懒得再拍。即便拍了,也懒得再贴。


卡拉ok更糟糕。抚育了一大批超级女生式的歌舞明星。我前一阵还纳闷儿,怎么《热情的沙漠》和《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这样平庸的老歌忽然又红了?现在明白了。因为现在音乐普及,歌星好当,连《喜刷刷》这样水平的都能叫做“流行歌曲”···。还有别的。如今我打人家电话,最烦听到“你是我的玫瑰你是我的花···”。这叫什么歌啊!节奏痴呆,歌词肤浅,一个字一顿,让幼儿园孩子唱唱还差不多。


所以说,技术太发达,自动化程度高,不但让大家更容易患肥胖症,也令大家的思维退化,审美退步。你看何炅这样的人也一本正经在台上扮歌星,把“栀子花开呀开···”唱得天真烂漫,而台下似乎不少弟弟妹妹感动得喘不过气来。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6-03-18
以下是引用carman在2006-03-16 16:17:42的发言:
我犯了很多前人以前会犯的瑕疵-----有点熟悉的腔调

成龙说过。他的小龙女不知何时有个正式名分。

——怎么还在谈喜刷刷? 这首歌剽窃或者抄袭也好无关紧要。中国流行歌曲抄袭国外音乐的例子可说是汗牛充栋。比如这一阵同样走红的《吉祥三宝》被人揭露抄袭法国电影歌曲。我没看过那部法国电影,但是对法国音乐并不陌生。这首歌曲的法国风格如此鲜明,哪怕填上了蒙古语歌词,说它是民歌风味,打死我也不同意。


问题是喜刷刷这么恶俗竟然差点登上风云榜之类奖台。最近我特别留意看了几次花儿乐队在电视晚会上的表演。真红啊。不过纯属小丑。对待丑角,我们应该厚道。想当初,花儿乐队可是以新锐摇滚乐队的面孔出现的呢。可惜没多久就露了马脚,被人议论说,几位小毛孩不懂唱歌,会弹的吉他和弦不超过三个。


跟PUFFY相比,花儿乐队算是弟弟。那首《K2G》我也找来听了。网上搜歌真方便。PUFFY的原作跟她们的一贯风格相同,还是傻妞儿模样,不过有些事情,女孩子做了不一定适合男孩子做,好比小孩子做的不一定适合大人做。更何况,PUFFY的演唱毕竟还有讲究的和声复调,乐队伴奏更有摇滚乐的粗犷。到了花儿手里,就成了这么莫名其妙的“喜不自胜”。中国诸多摇滚乐队最让我烦的一点,就是把摇滚乐篡改成了喜气洋洋的时时想要歌颂些什么的怪物。摇滚乐,英文ROCK\' N ROLL,在港台,一度翻译为“乐与怒”。想想罢···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6-03-17
我犯了很多前人以前会犯的瑕疵-----有点熟悉的腔调
级别: 荣誉会员
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6-03-16

看来日本人也很“俗”啊

级别: 总版主
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6-03-16

分赃嘛,不可能那么匀的,大家都是混口饭吃,太来劲了就没意思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竟然也有人不懂,真是悲哀!

级别: 白金长老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6-03-16
以下是引用carman在2006-03-01 21:53:08的发言:

这个什么刷刷是盗版的,原曲好象是日本还是什么地方的歌曲吧。


能够让你能够心血来潮的东西还是有其雅的一面的,现在俗的流行,可以起到基本的宣传和推广作用的,导致大雅不一定是直线结果,无心插柳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没准过两年又要流行伤痕文学和痛苦音乐了,现在人的无奈和内伤,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发泄方式。


音乐风云榜“花儿”被除名:


“花儿”吃下去的,吐了出来

  对“花儿”涉嫌抄袭的事情,本来一直是当个乐子在看,没想到那天晚上“花儿”和百代唱片在网站就此事做答,这个乐子却看成了笑话。

  要在网上找到“花儿”涉嫌抄袭的原作链接很容易,我就是这样听到了Puffy的那首日文歌《K2G奔向你》———一听之下,当场晕倒……尽管我不是音乐专业人士,但是好歹也听了十多年流行歌曲,这首歌跟《嘻唰唰》,几乎就是孪生兄弟……

  后来专业人士加入进来,拿出了双方音乐简谱和技术分析,那简谱看得人眼晕,不过排列几乎相同,阿拉伯数字就是好,让全世界的圆周率都是3.1415926……

  最后“花儿”不得不站出来———真佩服大张伟这小子,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又委屈又理直气壮:“音乐上确实我承认有一些瑕疵,我犯了很多前人以前会犯的瑕疵”、“凭什么你欺负我,我没有干过任何对不起你的事啊?”、“你不小心哪天碰见个难事、倒霉事,也不知道哪帮人,都蹿出来踩你,你当时的心里感受是什么”……

  这是谁欺负了谁的问题吗?这是抄袭啊,弟弟!在大学是要被退学的,在科学界是要被围剿的,怎么在你这里,就成了欺负?还是你被欺负?

  也有脸皮不那么厚的。百代终于羞答答地宣布《嘻唰唰》将与《K2G奔向你》版权所属索尼唱片各拥有50%版权时———既非抄袭,何必平分版权?

  双方唱片公司显然已私下达成“谅解”,毕竟都在一个圈子,他们可以选择“内部解决”,但是听众呢?那些花了钱买了“正版盗版碟”的粉丝呢?谁会在意他们心里的感受?

  早在几个月前就有媒体报道过此事,几乎每次唱片公司都力挺“花儿”———百代那么多行家里手,就真的辨别不出来什么是原创什么是抄袭?

  我们可以批评“花儿”,可百代或者整个唱片界就没有一点责任?过度的商业开发、急功近利的创作环境,怎么会浇灌不出一朵“恶之花”来?

  纸总包不住火,就像《嘻唰唰》里的那句未卜先知的歌词:“……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mg
级别: 论坛版主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6-03-14

看来真正的“技术”在后面的跟帖里


司马缸的马甲
级别: 新手上路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6-03-06
来DNCC以后见到的最好看的帖,学习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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