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兄弟的热心相助,其实事情发生在2月12日的下午,我的车停在小区的停车位上发现被人刻了两个字在右侧的前后门上面,当时有三辆车给刻了字,其中我的最严重,叫了保安过来确认,报了案,报了保险,保险也定了损是前后门喷漆780元,这按保险合同我自己要负担20%也就是156元,这些都做了,我提出这问题是因为我认为管理处是有责任的所以才去和他们交涉看他们怎么处理这事,谁知他们讨论了几天竟然说不负责,我是在想他们收钱是收的这么爽,但有责任的时候却说不管这事,是这口气难咽,不是钱的问题,是我的最基本权益的问题.我想明天开始就不交停车费给他们了,这行的通吗?我是不是又违法了呢?12315会不会理这事?停车费每天早上上班出大门给一次五元有发票,但好象没日期的发票啊,都是统一的.我要是赖在门口不给钱好象我有没这时间去搞啊,我只想维护一点基本权益,难道这真的没办法在当前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