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我支持, 但是车祸致死那就坚决反对!!! 中国车祸死的人比打仗还多的多, 这还有理了难道???也叫中国特色不成???
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数字, 但机动车违章致死和行人违章致死的比例, 傻瓜都知道有多悬殊了.傻瓜都知道该保护谁了. 还有,撞死人赔钱, 天经地义,不然你还赔什么? 一命换一命行不? 惩罚力度依我看不是太重,而是还不够重, 法律的更大的意义在于"杀一儆百",目的是减少未来的犯罪发生.对车祸也是一样. 国外的做法太值得借鉴了. 有一天法律不存在了, 现在的斯文人通通都会是杀人犯. 绝对中的绝对!!!
2"%f:?xV{ 折腾你32天??? 我看折腾你三年也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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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31 16:41:3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