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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太多,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意见屡见报端,舆论越来越不利于私家车。我的观点是:私车不私,姓“公”;公车不公,姓“私”;应该限制的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r9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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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为例,先看一静一动两个基本数字:北京市交通管理局2003年8月4日宣布,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200万辆;其中私人机动车128万辆。这个“公家”不便公布公车数量是多少,但稍作加减,即可推算:公车为72万辆。从静态上看,128比72,私家车多过了公家车,确实招人烦。但是再看一个动态数字,这个比例就反了过来:据《新闻周刊》2003年10月20日第152期披露,北京市行驶车辆中,公车与私车的比例是4比1。也就是说:公车以36%的静态比例,动态占有道路资源的80%,谁应该承担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责任? N-vr_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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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拥堵的道路是谁出钱,出了多少钱修的呢?继续以数字说话,还是以北京一地私家车费用为例: g3"`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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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置费,每车1万元,每年新增20万辆,总计20亿元以上。 e|xRK?aV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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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养路费,每车每年至少1100元,总计14亿元以上。 `3\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