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我在广州开交易会,结束回家,因为东西太多没乘飞机乘火车。在上火车站的站台上碰到一个小偷,那小偷呢仅穿了一件黑色衬衣,没穿背心-----后来知道,那是为了被人抓住时可以甩掉衬衣逃跑。那小偷乘大家忙着排队上车的档儿,一把拉下排在我们前面上车的一个北方富婆脖子上的项链,那富婆大概也是开会的或做生意的,旁边有几个男同伴,其中一个反应很快一把抓住了他,那小偷很娴熟地脱衣,可又被另一个同伴抓住了手从站台和火车的夹缝里拉了上来,这下是你一拳他一脚,在气头上我也给了他两拳,可我没打第三拳而且我后悔了--------因为我看那小偷实在太可怜了,身上什么都没有,好像几天没吃饭,有气无力的样子。我本能的反应就是可能是生活所迫,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要再打他,交给警察算了,在我的劝阻下(哦,还有那检票员)没有再对其怎么样----交给警察。
我的意思是~~对于这些人不要墙倒众人推,把人打残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