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以来,“105次违章、10500元罚款、210分记分”这组由安徽来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首都“创造”的交通违章记录,在清晰定格于众多有车族心中的同时,又不知让多少关心交通执法公平性的人们“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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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关于此次“同地百次违章”的讨论已经不再停留在“万元”上,许多人开始用自己的视角和“手段”探究着由此引发的交通执法中的公正与公平、无情与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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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北京每个电子眼平均上缴财政36万元,每年还在增设上百个电子眼又称“电子警察”,现代交通管理和执法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更是此次105次“擒”杜宝良的“功臣”。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市“上岗执法”的电子眼已达1482个,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上百个的速度递增。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统计表明,2004年全市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24.9万起,其中绝大部分是电子眼拍摄记录的,占北京全市机动车违法行为处罚量的47.2%。家住海淀区世纪城的丁文是一家咨询公司的高管,他并“不科学”地为记者算了一笔粗账:根据北京公布的2004年处理交通违章总数和比例,电子眼在其中的功绩达到531万起,平均每个电子眼一年处罚违章近3600起。如果以杜宝良“创造”的每次违章平均罚款100元计算,2004年北京每个电子眼平均上缴财政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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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文说:“如果一周前我推算出这个数字只会感到政府财政‘开源有道’,交通执法‘力度见效’。但此时我不禁在想,如此‘开源’有‘道’吗?如此‘力度’又‘见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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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澳大利亚违章,一个月内会收到交警部门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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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丁文一样充满“探究”精神的何超平,是一位从澳大利亚留学回国近两年的外企白领。几天前由于“杜宝良”的曝光,才让这位“海归”首次登录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网站。而让他震惊的是,他的爱车从2003年底起到今年5月已经被记录了6次违章,8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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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没人主动告诉我,为什么?”何超平很激动地问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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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澳大利亚时也违过章,通常是在一个月内,会收到交警部门的信函,信中不但说明了违章的时间、地点和当时的车速,还附上了电子眼拍下的照片。我会及时缴纳罚款,并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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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十几个月6次违章,我竟全然不知。我不会质疑电子眼的记录,只是感到寒心,为什么那些非法掌握车主联系方式的保险公司、推销公司随时可以找到我,而我最信任,且依法主动提供个人信息的交管部门就不能主动的告知我违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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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汽车使用者与管理者似乎成为了一对“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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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何超平的疑问,记者也登录了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网站。在“车辆违法查询”项目下“研究”电子眼的工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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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机选择了尾数为“190—199”的10个车号,发现这些车辆都是今年底需要验车。记录中标明“没有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记录”的只有两辆,其余全部被电子眼“斩获”。而尾数为“198”的车辆,从去年9月到今年5月共被记录了12次违章、2100元罚款、12分记分;尾数为“190”的车辆更“获”罚款820元、罚分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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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罪有应得’的车主知道自己违章了吗?如果全然不知,责任在谁?而等到验车时才知道自己‘劣迹斑斑’,是否太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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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社会学学者何博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35万辆的北京已经进入了“汽车社会”,由此产生的“汽车”文化、法规、行为、现象、事件将层出不穷,汽车开始成为越来越多人生活的组成部分。而如今的汽车使用者与管理者似乎成为了一对“天敌”。但社会和谐需要的是充满“人文关怀”的以“德”服人,而不是105次“擒”杜宝良换来的万元罚单。在电子眼等有效科技措施“无情”执法的同时,应该更多注入人文和服务的精神,创造公正、透明,并一视同仁的执法环境。